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第一章 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与债权人保护 | 第8-23页 |
·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的概述 | 第8-14页 |
·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的立法过程 | 第9-10页 |
·新《公司法》中关于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的概述 | 第10-12页 |
·关于投资公司优惠政策的评析 | 第12页 |
·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在经济领域的作用 | 第12-14页 |
·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中相关概念 | 第14-20页 |
·实缴资本、认缴资本与注册资本 | 第14-16页 |
·资本制度与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的联系 | 第16-20页 |
·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 | 第20-23页 |
·债权人概述 | 第20页 |
·公司法中的资本制度与债权人保护 | 第20-21页 |
·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制度与公司债权人保护间的联系 | 第21-23页 |
第二章 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的国外立法比较 | 第23-30页 |
·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的国外立法比较 | 第23-25页 |
·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的立法概况 | 第23-24页 |
·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 | 第24-25页 |
·国外立法比较研究结论一股款催缴机制的立法 | 第25-30页 |
·股款催缴主体的认定 | 第26-27页 |
·股款催缴程序的设计 | 第27-28页 |
·股款催缴后续责任的保障 | 第28-30页 |
第三章 我国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的缺陷及立法完善 | 第30-45页 |
·我国现行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的缺陷 | 第30-36页 |
·缺陷之一: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适用范围的不明确 | 第30-32页 |
·缺陷之二:对未缴清出资股东的表决权未做限制 | 第32页 |
·缺陷之三:对未缴出资的股份转让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 第32-33页 |
·缺陷之四:缺乏未按期缴纳出资股东的责任承担方式 | 第33-34页 |
·缺陷之五:股款催缴机制的缺失 | 第34-36页 |
·完善我国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的建议 | 第36-45页 |
·建议之一:明确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的适用范围 | 第36-38页 |
·建议之二:对未缴清出资股东的表决权应区别对待 | 第38-40页 |
·建议之三:对未到期缴纳出资股份转让设计严格的规则 | 第40-41页 |
·建议之四:建立未按期缴纳出资股东责任承担机制 | 第41-45页 |
第四章 改革前瞻:从分期缴纳出资制度走向授权资本制 | 第45-50页 |
·建立股款催缴机制 | 第45-46页 |
·法定资本制向授权资本制的演进 | 第46-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2页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第52-53页 |
致谢 | 第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