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1章 法律与欧洲社会 | 第11-18页 |
第一节 欧洲经济一体化中的法律和政治的关系 | 第12-14页 |
一、法律和政治的关系理论分析 | 第12页 |
二、在实施欧洲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法律和政治的关系 | 第12-14页 |
(一) 欧洲经济一体化中的政治对法律的影响分析 | 第12-13页 |
(二) 欧洲经济一体化中法律对政治的影响分析 | 第13-14页 |
第二节 欧洲经济一体化中法律和经济的关系 | 第14-15页 |
一、法律和经济的关系理论分析 | 第14页 |
二、实施欧洲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法律和经济的关系 | 第14-15页 |
(一) 欧洲经济一体化中的经济决定法律的创设 | 第14页 |
(二) 欧洲经济一体化中的法律对经济的规制作用 | 第14-15页 |
第三节 欧洲经济一体化中的法律和欧洲区域内的国际合作的关系 | 第15-18页 |
一、欧洲经济一体化中的法律促进区域内的国际政治合作 | 第15-16页 |
二、欧洲经济一体化中的法律促进区域内国际经济合作 | 第16-18页 |
第2章 欧共体的法律渊源与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启动发展 | 第18-28页 |
第一节 欧共体的法律渊源 | 第18-20页 |
一、欧共体或成员国通过的法律 | 第18-19页 |
二、欧洲法院确立的一般法律原则和判例法 | 第19-20页 |
三、与非共同体成员国(也就是所谓“第三国”)签订的条约 | 第20页 |
第二节 欧共体机构的立法种类 | 第20-22页 |
一、条例 | 第21页 |
二、指令 | 第21页 |
三、决定 | 第21-22页 |
第三节 条约与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启动发展 | 第22-28页 |
一、主要条约的概况 | 第22-24页 |
二、条约对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作用 | 第24-28页 |
(一) 货物的自由流动 | 第24-25页 |
1. 取消成员国间进出口贸易关税,建立关税同盟 | 第24页 |
2. 非关税措施 | 第24-25页 |
(二) 人员自由流动 | 第25-26页 |
(三) 开业或服务自由流动 | 第26-27页 |
1. 开业自由 | 第26页 |
2. 服务自由 | 第26-27页 |
(四) 资本自由流动 | 第27-28页 |
第3章 欧共体的立法程序与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28-39页 |
第一节 欧共体的立法程序及特点 | 第28-33页 |
一、欧共体的立法程序概况 | 第28-32页 |
(一) 在第一类程序中,根据欧洲议会所起到的作用不同,分为四种情况 | 第28-31页 |
1. 在第一种情况下,欧洲议会的作用较为有限 | 第28页 |
2. 欧共体磋商立法程序 | 第28-29页 |
3. 欧共体合作立法程序 | 第29-30页 |
(1) 一读阶段 | 第29页 |
(2) 二读阶段 | 第29-30页 |
4. 共同决策立法程序 | 第30-31页 |
(1) 一读阶段 | 第30页 |
(2) 二读阶段 | 第30-31页 |
(3) 三读阶段 | 第31页 |
(二) 第二类立法程序是当委员会为立法者时,分为两种情况 | 第31-32页 |
1. 第一种是《欧洲共同体条约》规定委员会具有原始的立法权力 | 第31页 |
2. 第二种是委员会行使理事会授权进行的立法 | 第31-32页 |
二、欧共体立法程序的特点 | 第32-33页 |
(一) 欧共体立法程序适用的复杂性 | 第32页 |
(二) 谈判和妥协的过程 | 第32-33页 |
第二节 欧共体的立法程序促进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33-39页 |
一、委员会的动议权和监督权促进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34-35页 |
二、部长理事会的动议权和协商权促进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35-36页 |
三、欧洲议会的立法权促进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36-39页 |
第4章 欧共体的法律效力与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39-45页 |
第一节 法律效力及欧共体的法律效力 | 第39页 |
一、法律效力 | 第39页 |
二、欧共体的法律效力 | 第39页 |
第二节 欧共体的法律效力推进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39-45页 |
一、直接效力原则推进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40-42页 |
(一) 范根路斯案确立了直接效力原则 | 第40-41页 |
(二) 不同法律渊源产生直接效力的情形 | 第41-42页 |
1. 条例的直接效力 | 第41页 |
2. 指令的直接效力 | 第41页 |
3. 决定的直接效力 | 第41-42页 |
4. 欧共体签订的国际条约的直接效力 | 第42页 |
二、优先效力原则推进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42-45页 |
(一) 科斯塔案确立了优先效力原则 | 第42-43页 |
(二) 优先效力原则在成员国的运用 | 第43-45页 |
1. 欧共体法与成员国法的优先问题首先产生在意大利 | 第43页 |
2. 法国法院承认欧共体法高于法国法的效力 | 第43-45页 |
第5章 欧共体的法律实施机制与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45-53页 |
第一节 法律实施机制及欧共体的法律实施机制 | 第45-46页 |
一、法律实施机制 | 第45页 |
二、欧共体的法律实施机制 | 第45-46页 |
第二节 欧共体的法律实施机制深化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46-53页 |
一、各成员国保证履行签订的条约 | 第47-48页 |
二、欧洲法院深化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48-53页 |
(一) 欧洲法院的司法独立深化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48-49页 |
(二) 欧洲法院的管辖权深化欧洲经济一体化 | 第49-53页 |
1. 发表初步裁决的权力 | 第49-51页 |
(1) 保障欧共体法律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 第49-50页 |
(2) 协助成员国国内法院适用共同体法 | 第50-51页 |
2. 受理委员会(《欧共体条约》第169 条)或一个成员国对另一个成员国违反《条约》义务提起的诉讼。[127] | 第51页 |
3. 受理对共同体机构提起的诉讼,包括宣布共同体法案无效(《条约》第173 条),拒绝行为(《条约》第179 条)、损害赔偿案件(《条约》第178 条) | 第51-53页 |
结论 | 第53-54页 |
注释 | 第54-60页 |
参考文献 | 第60-65页 |
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 | 第65-66页 |
致谢 | 第66-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