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德日刑法中的违法性理论概述 | 第9-16页 |
(一) 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概述 | 第9-10页 |
(二) 违法性理论在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的内容与功能 | 第10-13页 |
1. 违法性的内容 | 第10-11页 |
2. 违法性理论的功能 | 第11-13页 |
(三) 违法性的本质 | 第13-16页 |
二、我国刑法中违法性判断理论之反思 | 第16-30页 |
(一) 本土语境下的刑事违法性 | 第16-21页 |
1、类推与罪刑法定不同平台下的刑事违法性 | 第18-19页 |
2、不同犯罪定义下的刑事违法性 | 第19-21页 |
(二)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致命缺陷——缺乏独立的违法性判断 | 第21-30页 |
1、犯罪客体不能承担独立违法性判断的功能 | 第21-22页 |
2、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功能被夸大 | 第22-24页 |
3、传统犯罪构成理论自身也充满矛盾 | 第24-26页 |
4、缺乏独立地位导致实质违法性判断被形式化 | 第26-27页 |
5、无法区分阻却违法事由与阻却责任事由 | 第27-30页 |
三、违法性判断独立的合理性论证 | 第30-39页 |
(一) 刑事政策要求违法性判断独立 | 第30-32页 |
1、刑事政策的人道主义发展趋势要求违法性判断独立 | 第31页 |
2、我国现行的充满人文关怀的刑事政策要求违法性判断独立 | 第31-32页 |
(二) 对构成要件符合性进行价值判断是立法问题而非司法问题 | 第32-34页 |
(三) 违法性的功能不同于主观罪过 | 第34-35页 |
(四) 违法性判断独立才能为正当化事由提供理论依据 | 第35-37页 |
1、正当化事由不宜归结为免责问题 | 第35-36页 |
2、正当化事由的本质是阻却违法 | 第36-37页 |
(五) 违法性判断独立是犯罪行为类型化的要求 | 第37-39页 |
四、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走向 | 第39-45页 |
(一)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发展模式的争论 | 第39-41页 |
1、维持论 | 第39-40页 |
2、改良论 | 第40页 |
3、重构论 | 第40-41页 |
(二) 引进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原因 | 第41-45页 |
1、引进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符合刑法的谦抑精神 | 第41-42页 |
2、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和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对应性 | 第42-43页 |
3、引进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有助于繁荣刑法中的相关理论研究 | 第43-45页 |
五、结论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9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49-50页 |
后记 | 第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