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7-9页 |
一、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概述 | 第9-12页 |
(一) 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的概念 | 第9页 |
(二) 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的特征 | 第9-12页 |
二、我国对于解决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纠纷立法上的不足 | 第12-19页 |
(一) 分居事实难以认定 | 第12-13页 |
(二) 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不够明确 | 第13-14页 |
(三) 债务性质认定标准不统一 | 第14-15页 |
(四) 证明责任分配不合理 | 第15-19页 |
三、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认定的域外立法及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 第19-23页 |
(一) 法国关于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认定的立法 | 第19-20页 |
(二) 德国关于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认定的立法 | 第20-21页 |
(三) 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认定的立法 | 第21-22页 |
(四) 域外立法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 第22-23页 |
四、完善我国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认定的立法建议 | 第23-31页 |
(一) 我国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认定的立法原则 | 第23-25页 |
1、约定先于法定原则 | 第23页 |
2、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 第23-24页 |
3、利益平衡原则 | 第24-25页 |
(二) 完善我国关于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认定的立法构想 | 第25-31页 |
1、明确夫妻分居的概念 | 第25-26页 |
2、完善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 | 第26-27页 |
3、明确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的性质 | 第27-29页 |
4、合理分配夫妻分居期间所生债务的证明责任 | 第29-31页 |
结语 | 第31-32页 |
参考文献 | 第32-34页 |
谢辞 | 第34-35页 |
个人简历 | 第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