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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在先申请与在后使用利益的平衡--以“微信”案为视角

摘要第6-7页
Abstract第7页
引言第10-11页
一、案情简介第11-13页
    (一)案由第11页
    (二)案情第11-13页
二、案件争议焦点第13-14页
    (一)公众的稳定认知与公共利益的关系第13页
    (二)“不良影响”条款在本案的适用问题第13页
    (三)商标在先申请原则与在后使用的关系第13-14页
三、公众的稳定认知与公共利益的关系第14-18页
    (一)商标法上的公共利益第14-15页
    (二)公众稳定认知能否上升为公共利益第15-17页
    (三)公共利益的保护路径第17-18页
四、“不良影响”条款在本案的适用问题第18-26页
    (一)“不良影响”条款的适用范围及内涵第19-22页
        1、“不良影响标志”的绝对禁止注册和使用第19-20页
        2、“不良影响”的内涵第20-22页
    (二)“不良影响”条款的适用困境第22-25页
        1、“不良影响”条款与“在先权利”条款混用第22-23页
        2、并非所有导致“公众误导”的情形都适用“不良影响”条款第23-25页
    (三)“微信”案适用“不良影响”条款存在瑕疵第25-26页
五、商标在先申请与在后使用的关系第26-32页
    (一)商标在先申请原则第26-30页
        1、商标“在先申请主义”与“在后使用主义”第26-27页
        2、在先申请原则与公共利益第27-29页
        3、在先申请原则与善意标准第29-30页
    (二)商标注册申请的及时公开第30-32页
六、结语第32-34页
参考文献第34-36页
    一、著作类第34页
    二、论文类第34-36页
致谢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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