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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上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认定及责任承担的合理限度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引言第9-11页
第一章 我国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概述第11-18页
 第一节 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的必要性第11-12页
  一、人权价值的保护第11页
  二、利益风险的统一第11页
  三、危险控制的需要第11-12页
  四、信赖关系的存在第12页
 第二节 我国侵权法上安全保障义务的特征第12-16页
  一、义务主体特定第12-14页
  二、义务相对人特定第14-15页
  三、义务目的特定第15页
  四、义务内容特定第15-16页
 第三节 我国侵权法上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第16-18页
  一、《侵权责任法》实施前的争论第16-17页
  二、《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的认识第17-18页
第二章 侵权法上安全保障义务合理限度探析的必要第18-22页
 第一节 各国(地区)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规定第18-21页
  一、德国“交易安全义务”的规定第18页
  二、法国“保安债务”的规定第18-19页
  三、日本“安全关照义务”的规定第19-20页
  四、英美法“注意义务”的规定第20页
  五、我国台湾地区“交易安全义务”的规定第20-21页
 第二节 我国侵权法上安全保障义务合理限度探析的意义第21-22页
第三章 我国侵权法安全保障义务认定的“合理限度”第22-33页
 第一节 认定的判断标准第22-26页
  一、法定标准第22-24页
  二、特殊标准第24页
  三、善良管理人第24-25页
  四、一般标准第25页
  五、笔者的评价及观点第25-26页
 第二节 认定的考量因素第26-27页
  一、义务人是否获益第26页
  二、风险或损害行为的来源第26页
  三、预防与控制风险或损害的成本第26-27页
  四、社会的一般观念第27页
 第三节 认定的类型化趋势第27-33页
  一、安全保障义务类型化发展的必然性第27页
  二、以义务内容为区分类型第27-29页
  三、以义务人和相对人关系为区分类型第29-33页
第四章 我国侵权法上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承担的合理限度第33-41页
 第一节 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第33-35页
  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33-34页
  二、对过错的认定采用“过错推定”的方法第34-35页
 第二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类型第35-36页
  一、直接责任第35页
  二、替代责任第35页
  三、补充责任第35-36页
 第三节 安全保障义务责任限度外的免责事由第36-37页
  一、经营者已尽到了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第36页
  二、损害是结合了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所致且其已承担全部责任第36-37页
  三、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错或主要是由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第37页
  四、造成损失是受害人同意的结果第37页
 第四节 第三人侵害下补充责任的合理限度反思第37-41页
  一、补充责任存在的理由第37-38页
  二、补充责任存在的局限性第38-39页
  三、连带责任:现代侵权法理念指导下的新“限度”第39-41页
结语第41-42页
参考文献第42-44页
致谢第44-45页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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