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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损害赔偿的可预见规则之研究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导言第10-12页
 第一节 研究动机第10-11页
 第二节 研究范围第11-12页
第一章 各国立法中可预见规则或类似概念规定第12-22页
 第一节 概论第12页
 第二节 大陆法系中的可预见规则及类似概念第12-16页
  一、古罗马时代法第12-13页
  二、法国法第13-14页
  三、德国法第14-15页
  四、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5-16页
 第三节 英美法系中的可预见规则第16-22页
  一、英国法第16-21页
  二、美国法第21-22页
第二章 国际公约中的可预见规则第22-36页
 第一节 可预见规则类似规定第22-23页
 第二节 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4 条对可预见规则的规定第23-36页
  一、违约方主观状态—未区分故意或重大过失第23-25页
  二、预见主体—违约方第25页
  三、预见时间—订立合同时第25-26页
  四、预见标准—缔约时已经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第26-29页
  五、预见程度—损害发生的可能性第29-31页
  六、预见的客体—损害的类型第31-36页
  七、举证责任第36页
第三章 我国可预见规则规定及改进第36-48页
 第一节 我国立法适用可预见规则的必要性第37-41页
  一、相当因果关系原则与可预见规则的比较第37-39页
  二、可预见规则与我国《合同法》归责原则的组合第39-41页
 第二节 我国可预见规则立法的具体要件规定及改进第41-45页
  一、预见主体及预见时间第41-42页
  二、预见内容第42-43页
  三、是否适用故意以及过失第43页
  四、预见判断标准第43-44页
  五、影响可预见规则的几个因素第44-45页
 第三节 我国可预见规则的司法适用情况及建议第45-48页
  一、《合同法》颁布前可预见规则之适用第45-47页
  二、《合同法》颁布后可预见规则之适用及建议第47-48页
结语第48-50页
参考文献第50-53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3-54页
后记第54-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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