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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司法解释之研究

引言第1-14页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及沿革、理论依据和现代法律发展第14-22页
 (一) 罪刑法定原则之渊源及沿革第14-16页
 (二) 罪刑法定原则产生之理论依据第16-19页
 (三) 罪刑法定原则的现代法律发展第19-22页
  1、罪刑法定原则在各国刑事立法中的体现第19-20页
  2、由绝对罪刑法定原则向相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转变第20-21页
  3、罪刑法定原则在现代社会中获得新的发展,仍成为刑事立法和司法的进步原则第21-22页
二、有关刑法司法解释的理论第22-32页
 (一) 刑法司法解释权的产生第22-23页
 (二) 刑法司法解释权的成因第23-28页
  1、立法之局限性第23-26页
  2、法律适用中的局限性第26-27页
  3、立法和司法分权导致立法者和法律适用者分离的局面第27-28页
 (三) 司法解释权的定义、宪法来源以及刑法司法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第28-32页
三、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的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第32-49页
 (一) 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现状第32-34页
 (二) 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的特点第34-35页
 (三) 我国刑法司法解释中存在的与罪刑法定原则不和谐的现象第35-43页
  1、检、法两部门各自在刑法司法解释的对象内容上突破法律规定第36页
  2、最高人民法院在就审判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大量的抽象解释第36-37页
  3、违反立法本意的刑法司法解释第37-38页
  4、带有立法性质的司法解释第38-39页
  5、对法律规范的解释任意性过强,缺乏科学性和严肃性第39-40页
  6、解释主体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第40-42页
  7、对被告人人权的漠视第42-43页
 (四) 我国刑法司法解释中存在的与罪刑法定原则不和谐现象的分析第43-49页
  1、刑法司法解释入侵立法领域的原因第43-44页
  2、司法体制不顺是导致我国刑法司法解释体制不顺的根源第44-45页
  3、原有的二元一级司法解释体制是导致我国刑法司法解释产生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的根源第45-46页
  4、导致行政部门介入刑法司法解释领域的原因第46-47页
  5、我国长期缺乏罪刑法定原则应有的人文关怀的传统第47-48页
  6、对现行司法解释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监督第48-49页
四、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对我国刑法司法解释权的几点建议第49-69页
 (一) 确立刑法司法解释的原则第49-55页
  1、刑法安全性优先原则第50-51页
  2、刑法司法解释的依附性原则第51-53页
  3、刑法司法解释的可预测原则第53-55页
 (二) 刑事法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适时修改和补充第55-58页
  1、立法机关适时立法、修改和补充法律第55-56页
  2、立法机关应及时做出立法解释第56-57页
  3、刑法司法解释有必要适时进行修改和补充第57-58页
 (三) 明确司法解释的主体并逐步建立一元三级的司法解释体制第58-65页
  1、最高人民法院在刑法司法解释体制中具有最高地位第59-60页
  2、高级人民法院享有一定的刑法司法解释权第60-61页
  3、真正建立起高效的法官责任机制,使法官成为刑法适用解释主体第61-64页
  4、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刑法司法解释权应有限制并逐渐淡化出司法解释主体第64-65页
 (四) 建立刑法司法解释的正当解释机制,解释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第65-66页
 (五) 对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制作程序方面的几点建议第66-69页
  1、最高院在刑法司法解释的立项、起草、批准、公布等程序上应做出严格规定第67-68页
  2、对法官个案解释的程序要求第68-69页
结语第69-71页
主要参考文献第71-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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