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6页 |
第一章 导论 | 第16-22页 |
第一节 选择本论文题目的动因 | 第16-17页 |
第二节 研究当庭宣判制度的理论意义 | 第17-22页 |
一、当庭宣判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 第18-19页 |
二、当庭宣判蕴含深刻的诉讼法理 | 第19-20页 |
三、当庭宣判可以衡量一国法制现代化的水平 | 第20-22页 |
第二章 当庭宣判的法理分析 | 第22-77页 |
第一节 民事诉讼当庭宣判的界定 | 第22-34页 |
一、民事判决的作出和宣告 | 第22-25页 |
二、当庭宣判的概念 | 第25-27页 |
三、当庭宣判的构成条件 | 第27-33页 |
四、当庭宣判与定期宣判的关系 | 第33-34页 |
第二节 当庭宣判突出地贯彻了民事诉讼的直接原则和不间断审理原则 | 第34-45页 |
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价值 | 第35-36页 |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 第36-37页 |
三、当庭宣判突出地贯彻了直接原则 | 第37-41页 |
四、当庭宣判突出地贯彻了不间断审理原则 | 第41-45页 |
第三节 当庭宣判体现的民事诉讼程序价值:当庭宣判是公正与效率的最佳结合点 | 第45-67页 |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 第46-48页 |
二、公正是民事诉讼程序的首要价值 | 第48-50页 |
三、效率是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 | 第50-52页 |
四、公正与效率的冲突与协调关系 | 第52-53页 |
五、当庭宣判是公正与效率的最佳结合点 | 第53-67页 |
第四节 当庭宣判在民事诉讼结构中的作用:当庭宣判是协调诉权与审判权冲突的最佳平衡点 | 第67-77页 |
一、诉权的含义及其功能 | 第68-70页 |
二、审判权的含义及其权能 | 第70-71页 |
三、诉权与审判权的相互依存关系 | 第71-73页 |
四、诉权与审判权的冲突关系 | 第73页 |
五、当庭宣判制度是协调诉权与审判权冲突的最佳平衡点 | 第73-77页 |
第三章 我国民事诉讼当庭宣判的现状 | 第77-93页 |
第一节 我国民事诉讼当庭宣判的现状和原因 | 第77-87页 |
一、我国民事诉讼当庭宣判的现状 | 第77-78页 |
二、当庭宣判率低下的原因 | 第78-87页 |
第二节 我国民事诉讼当庭宣判率低的弊端 | 第87-93页 |
一、诉讼周期长 | 第87-88页 |
二、诉讼成本增加 | 第88-89页 |
三、易于形成和助长法院拖沓的审判作风 | 第89页 |
四、不利于抑制“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的产生 | 第89-91页 |
五、弱化了人民法院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 第91-93页 |
第四章 全面推行当庭宣判制度的现实意义 | 第93-123页 |
第一节 有利于彻底落实公开审判制度 | 第93-99页 |
一、公开审判的概念及其制度价值 | 第93-94页 |
二、公开审判的内容 | 第94-96页 |
三、当庭宣判对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的意义 | 第96-99页 |
第二节 当庭审判制度的推行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司法腐败的产生 | 第99-103页 |
一、当前司法腐败的表现 | 第99-100页 |
二、当庭审判制度的推行对司法腐败的的抑制作用 | 第100-103页 |
第三节 推行当庭宣判制度有利于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 | 第103-107页 |
一、法官在司法活动中的角色定位 | 第103-104页 |
二、推行当庭宣判制度对法官业务素质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 | 第104-107页 |
第四节 推行当庭宣判制度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 第107-113页 |
一、诉讼效率和诉讼成本的概念及其优化的制约因素 | 第107-108页 |
二、诉讼效率和诉讼成本对民事诉讼的影响 | 第108-109页 |
三、推行当庭宣判制对降低诉讼成本和提高诉讼效率的意义 | 第109-113页 |
第五节 推行当庭宣判制度有利于提升司法权威 | 第113-119页 |
一、司法权威的概念 | 第114页 |
二、推行当庭宣判制度对提升司法权威的意义 | 第114-119页 |
第六节 推行当庭宣判制度有利于推动司法制度的深层改革 | 第119-123页 |
一、我国司法改革存在的问题 | 第119-120页 |
二、司法制度深层改革的重点 | 第120-121页 |
三、推行当庭宣判制度可以作为推动司法制度深层改革的切入点 | 第121-123页 |
第五章 当庭宣判的实现条件 | 第123-169页 |
第一节 当庭宣判的法律保障 | 第124-131页 |
一、提高司法权的宪法地位 | 第124-126页 |
二、修改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当庭宣判的条文 | 第126-127页 |
三、完善我国的证据立法 | 第127-129页 |
四、引进判例制度,使法官可以有效地利用前人处理类似问题的智慧 | 第129-131页 |
第二节 当庭宣判的司法环境保障 | 第131-139页 |
一、提高司法的独立性 | 第132-137页 |
二、理顺司法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 第137-139页 |
第三节 当庭宣判的素质保障 | 第139-144页 |
一、法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保障 | 第139-142页 |
二、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等方面的保障 | 第142-144页 |
第四节 当庭宣判的程序保障 | 第144-159页 |
一、审前准备程序的重塑 | 第144-149页 |
二、规范庭前交换证据制度 | 第149-156页 |
三、保障当事人质证权利的充分行使 | 第156-158页 |
四、当庭宣判应视为公示宣判结果 | 第158-159页 |
第五节 推行当庭宣判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 第159-169页 |
一、当庭宣判宣告的内容 | 第159-163页 |
二、先判后审的克服 | 第163页 |
三、当庭宣判适用的审级 | 第163-164页 |
四、当庭裁定——当庭宣判在裁定中的适用 | 第164-165页 |
五、对当庭宣判的监督 | 第165-166页 |
六、当庭宣判的例外 | 第166-169页 |
结论 | 第169-170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170-178页 |
后记 | 第17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