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1页 |
第一章 概论 | 第11-19页 |
第一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概述 | 第11-15页 |
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念 | 第11-12页 |
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构成要件 | 第12-15页 |
第二节 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立法状况 | 第15-19页 |
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国际立法状况 | 第15-16页 |
二、其他国家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立法状况 | 第16-17页 |
三、我国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立法状况 | 第17-19页 |
第二章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法律问题研究 | 第19-50页 |
第一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 第19-29页 |
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概念 | 第19-20页 |
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特征 | 第20-21页 |
三、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资质要求 | 第21-23页 |
四、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货运代理人 | 第23-29页 |
第二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法律问题研究 | 第29-50页 |
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 | 第29-30页 |
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 第30-34页 |
三、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基础 | 第34-41页 |
四、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限制 | 第41-50页 |
第三章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合同之外第三方赔偿责任法律问题研究 | 第50-62页 |
第一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下货物利益方要求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因 | 第52-54页 |
第二节 各国法律以及国际公约和规则对货物利益方向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提起侵权诉讼的态度 | 第54-60页 |
一、比利时的态度 | 第54页 |
二、法国的态度 | 第54-55页 |
三、普通法系国家的态度 | 第55-56页 |
四、荷兰的态度 | 第56-57页 |
五、有关多式联运的国际公约与规则的规定 | 第57-60页 |
六、我国的态度 | 第60页 |
第三节 小结 | 第60-62页 |
第四章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货物损害发生区段的认定 | 第62-72页 |
第一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货物损害发生区段认定的作用 | 第62-65页 |
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货物损害发生区段的认定对确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的作用 | 第62-65页 |
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货物损害发生区段的认定对确定多式联运合同以外的第三方赔偿责任的作用 | 第65页 |
第二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货物损害发生区段认定所依据的标准 | 第65-69页 |
一、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立法文件中所采用的认定货物损害发生区段所依据的标准 | 第66-67页 |
二、货物损害发生区段的认定应当以导致货物损害发生的事由发生地为标准 | 第67-69页 |
第三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货物损害发生区段认定的举证责任 | 第69-72页 |
第五章 我国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立法状况评述 | 第72-76页 |
第一节 我国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立法的局限 | 第72-74页 |
第二节 完善我国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立法的思考 | 第74-76页 |
结论 | 第76-78页 |
致谢 | 第78-79页 |
参考文献 | 第79-8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