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3页 |
前言 | 第13-24页 |
一、选题依据与背景 | 第13-15页 |
二、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 第15页 |
三、研究现状综述 | 第15-18页 |
四、关键性概念、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 | 第18-22页 |
五、研究方法 | 第22-24页 |
第一章 环境责任概论 | 第24-57页 |
第一节 环境责任之成因 | 第24-37页 |
一、环境责任的现有依据 | 第24-30页 |
二、共同体——责任的真正来源 | 第30-33页 |
三、人类环境共同体:发现还是建构 | 第33-37页 |
第二节 环境责任概念与性质解析 | 第37-51页 |
一、何为环境,谁的环境 | 第37-40页 |
二、责任概念及其解析 | 第40-45页 |
三、“有关环境的责任”还是“对环境的责任” | 第45-48页 |
四、环境责任性质之界定 | 第48-51页 |
第三节 环境责任的特征 | 第51-57页 |
一、行动全球性 | 第51-53页 |
二、主体广泛性 | 第53-55页 |
三、对象特殊性 | 第55-57页 |
第二章 环境责任的理论证成 | 第57-90页 |
第一节 环境责任的理论背景:责任伦理之勃兴 | 第57-66页 |
一、责任伦理之形成 | 第58-60页 |
二、责任伦理主要观点、背景及贡献 | 第60-63页 |
三、环境责任的提倡与责任伦理之关系 | 第63-66页 |
第二节 环境责任何以必要:从可持续发展到科学发展 | 第66-73页 |
一、可持续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涵义与要求 | 第66-68页 |
二、可持续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密切联系 | 第68-71页 |
三、环境责任是可持续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 | 第71-73页 |
第三节 环境责任何以可能:从新自由主义与共同体主义的论争谈起 | 第73-81页 |
一、共同体主义:新自由主义的批判者 | 第73-76页 |
二、共同体主义:并非另一个极端 | 第76-79页 |
三、共同体主义:环境责任履行的“助推器” | 第79-81页 |
第四节 环境责任何以可行:分配正义的视角 | 第81-90页 |
一、何为正义,如何分配 | 第82-84页 |
二、环境问题成因的对比性分析 | 第84-86页 |
三、环境责任分配的正义原则 | 第86-90页 |
第三章 环境责任的道德实践 | 第90-115页 |
第一节 个人:负责任地消费 | 第90-100页 |
一、消费主义在环境危机中的作用 | 第90-94页 |
二、负责任地消费:一种新型消费伦理 | 第94-98页 |
三、消费者的消费责任:从理念到行动 | 第98-100页 |
第二节 企业:利益与责任可以双赢 | 第100-107页 |
一、企业在环境时代承担责任的理由 | 第100-102页 |
二、企业环境责任的概念和特点分析 | 第102-104页 |
三、企业履行环境道德责任的机制探讨 | 第104-107页 |
第三节 政府:权力与责任之间 | 第107-115页 |
一、环境时代的政府角色 | 第107-109页 |
二、政府环境责任的特征 | 第109-111页 |
三、政府环境责任的内容及实现途径 | 第111-115页 |
第四章 环境责任的法律化研究 | 第115-148页 |
第一节 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必要性研究 | 第115-123页 |
一、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必要性研究 | 第115-117页 |
二、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可能诘难 | 第117-119页 |
三、对环境责任法律化可能诘难的回应 | 第119-123页 |
第二节 环境责任的法学界定 | 第123-131页 |
一、“法责任”与“法律责任”之区分 | 第123-126页 |
二、“法责任”之法律功能定位 | 第126-128页 |
三、环境法责任:环境责任的法律表现 | 第128-131页 |
第三节 环境责任法律化的理论路径 | 第131-139页 |
一、环境责任法律化的义务路径 | 第131-134页 |
二、环境责任法律化的权力路径 | 第134-137页 |
三、环境责任法律化的权利路径 | 第137-139页 |
第四节 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制度路径 | 第139-148页 |
一、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实体法范本:循环经济法 | 第139-142页 |
二、环境责任法律化的程序性保障:环境公众参与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 第142-144页 |
三、环境责任法律化的激励手段:环境激励制度 | 第144-146页 |
四、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强制性方法:环境法律责任制度 | 第146-148页 |
第五章 环境责任与环境法的再审视 | 第148-193页 |
第一节 环境法是“责任之法” | 第148-162页 |
一、正视人的主动与自然环境的被动:环境法角色定位的前提 | 第149-151页 |
二、把握环境利益的公益性:环境法角色定位的关键 | 第151-154页 |
三、环境法的价值排序:环境法应有角色之“管窥” | 第154-158页 |
四、环境法是“责任之法” | 第158-162页 |
第二节 环境责任原则之扩展 | 第162-170页 |
一、环境法的环境责任原则之现状 | 第162-164页 |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扩展是一个历史趋势 | 第164-166页 |
三、环境责任原则扩展之方向 | 第166-170页 |
第三节 责任而非权利:自然体法律保护的应有视角 | 第170-180页 |
一、自然体还是不是一种法律“物” | 第170-173页 |
二、自然体权利论:错位的环境改良主义 | 第173-175页 |
三、环境改良主义的理论缺陷 | 第175-177页 |
四、自然体的法律保护——环境法责任的视角 | 第177-180页 |
第四节 环境责任与环境法的方法论研究 | 第180-193页 |
一、个体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之分野 | 第180-183页 |
二、个体主义方法论于环境保护之不足 | 第183-186页 |
三、“民法与环境法的对话”还是“民法的自我对话”:环境法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本质 | 第186-189页 |
四、个体主义方法论解决不了环境责任问题 | 第189-193页 |
第六章 环境责任与环境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重构 | 第193-225页 |
第一节 “权利本位”不应当成为环境法研究的预设性前提 | 第193-204页 |
一、“中国特色”的权利本位论及其批判者 | 第194-197页 |
二、“权利本位论”的可商榷之处 | 第197-200页 |
三、环境法学界的“权利本位论”及其表现 | 第200-202页 |
四、环境法及环境法学研究的相对独立性:对“环境权利本位论”的批判 | 第202-204页 |
第二节 对“环境权核心论”的反思 | 第204-214页 |
一、主体泛化与内容模糊化:过度“膨胀”的环境权 | 第204-206页 |
二、环境权究竟是权利还是义务 | 第206-208页 |
三、环境权的私权理路:环境系统性背景下的个体主义悖论 | 第208-210页 |
四、环境权无法实现环境正义 | 第210-212页 |
五、人类环境权:环境权的本性回归 | 第212-214页 |
第三节 以环境责任为基点重构环境权利与义务 | 第214-225页 |
一、环境法律权利与义务的设置需要一个理论基点 | 第215-216页 |
二、以环境责任为基点重构环境法律权利与义务 | 第216-219页 |
三、环境法“义务主导,权利辅助”模式解读 | 第219-222页 |
四、环境法律权利的局限性与环境法律义务的优越性 | 第222-225页 |
第七章 环境责任的中国实践 | 第225-255页 |
第一节 我国环境责任意识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第225-233页 |
一、环保主体的“人格分裂” | 第226-227页 |
二、环境保护中的“公众依赖”与公众主体性的缺失 | 第227-229页 |
三、“守法吃亏”的环保困局 | 第229-231页 |
四、“唯发展论”与功利主义政绩观 | 第231-233页 |
第二节 我国开展环境责任实践的优劣势比较 | 第233-244页 |
一、发展阶段的局限:现代化进程与环境保护的“共时性” | 第234-237页 |
二、可能的优势:单一制与权威性政府 | 第237-241页 |
三、良好的政治氛围:从科学发展观到建设“两型”社会 | 第241-244页 |
第三节 对我国环境责任落实问题的若干思考 | 第244-255页 |
一、对我国环境责任主体作用的再审视 | 第244-247页 |
二、对我国环境责任社会意识基础问题的反思 | 第247-251页 |
三、对我国环境责任立法问题的构想 | 第251-255页 |
结语 | 第255-258页 |
参考文献 | 第258-268页 |
致谢 | 第268-269页 |
个人简历 | 第269页 |
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26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