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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研究--从业主受第三人侵害的角度分析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2页
第一部分 安全保障义务概述第12-17页
 一、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第12-13页
 二、比较法上的考察第13-15页
  (一) 大陆法系国家的有关规定第13-14页
  (二) 英美法系国家的有关规定第14-15页
 三、我国的相关规定第15-17页
第二部分 第三人侵害业主时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第17-35页
 一、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第17-19页
  (一) 设施设备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第18页
  (二) 防范和制止侵权行为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第18-19页
 二、物业公司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基础第19-25页
  (一) 物业公司对业主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符合现代民商法的精神第19-21页
  (二) 物业公司对业主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第21-22页
  (三) 物业公司对业主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符合危险控制理论第22页
  (四) 物业公司对业主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符合公司或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第22-23页
  (五) 服务行业的惯例要求物业公司对业主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第23页
  (六) 物业公司对业主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符合收益与风险相一致原理第23-24页
  (七) 物业公司对业主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符合世界立法潮流第24-25页
 三、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第25-33页
  (一) 约定义务说第26-28页
  (二) 合同附随义务说第28-29页
  (三) 法定义务说第29-30页
  (四) 注意义务说第30-31页
  (五) 本文对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性质的界定第31-33页
 四、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标准第33-35页
  (一) 预防危险的措施是否合理第33-34页
  (二) 制止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的措施是否合理第34-35页
第三部分 第三人侵害业主时物业公司的具体责任承担第35-51页
 一、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第35-37页
  (一) 传统侵权法奉行的基本原则是:无过错即无责任第35页
  (二) 最高院《人身解释》设定安全保障义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平衡社会利益和分配社会正义第35-36页
  (三)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符合世界立法潮流第36页
  (四) 符合物业公司的现状第36-37页
 二、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时责任的构成要件第37-43页
  (一) 过错第37-38页
  (二) 损害事实第38-39页
  (三) 因果关系第39-43页
 三、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提出主体—业主范围的界定第43-44页
 四、第三人责任与物业公司责任的认定—不真正连带债务第44-46页
  (一) 第三人与物业公司之间不构成连带债务第44-45页
  (二) 第三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第45-46页
 五、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责任承担第46-51页
  (一) 对外效力第46-47页
  (二) 对内效力第47-51页
结语第51-52页
注释第52-58页
参考文献第58-62页
致谢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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