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绪论 | 第7-9页 |
二、 正文 | 第9-44页 |
(一)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 | 第10-16页 |
1 从政治因素看,我国各级政府没有把提供公共产品作为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 第10-12页 |
2 从政府职能定位上看,由于过多关注经济发展,政府没有把提供公共产品作为主要职能 | 第12-13页 |
3 从现行的行政体制和法律上看,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问题上对中央政府存在过多的依靠心里 | 第13-15页 |
4 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看,政府的自利性影响了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 第15-16页 |
(二) 我国地方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上面临的挑战和压力 | 第16-23页 |
1 以公共管理为核心的行政改革要求地方政府把提供公共产品作为政府的首要职能 | 第17-19页 |
2 加入WTO要求我国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以对本辖区发展承担更多的责任 | 第19-20页 |
3 社会公众要求政府提供充足有效的公共产品的呼声越来越高 | 第20-22页 |
4 提供充足有效的公共产品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要求 | 第22-23页 |
(三) 地方政府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安排 | 第23-36页 |
1 强化政府在保障公民权利实现上的责任 | 第24-26页 |
2 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共产品供给的类别及数量,逐步实现法律化 | 第26-28页 |
3 积极推动政府改革,把政府职能和运行机制转到提供公共产品上来 | 第28-33页 |
(1) 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能实行不同定位 | 第29-30页 |
(2) 改革政府职能部门设置模式 | 第30-32页 |
(3) 实行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分离 | 第32-33页 |
4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各级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能 | 第33-36页 |
(四) 关于地方公共产品的充足有效供给问题 | 第36-44页 |
1 地方公共产品的多途径供给 | 第36-40页 |
(1) 改革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公共财政支出体系 | 第36-37页 |
(2) 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将闲置国有资产的处置收 | 第37-39页 |
(3) 鼓励社会组织和私人资本投入公共产品 | 第39-40页 |
2 建立有效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 | 第40-44页 |
(1) 引入竞争机制 | 第42页 |
(2) 建立公开透明信息制度 | 第42页 |
(3) 建立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监督形式 | 第42-44页 |
三、 结论 | 第44-46页 |
四、 注释 | 第46-48页 |
五、 主要参考文献 | 第48-49页 |
六、 论文摘要(中文) | 第49-55页 |
七、 论文摘要(英文) | 第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