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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投资者参与权机理与出路研究--以表决权为视角

内容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1页
引言第11-16页
一、涵义诠释:投资者参与权之界定及理论根基第16-21页
 (一) 投资者参与权概念之释明第16页
 (二) 投资者参与权性质定位之应然表达第16-20页
  1、投资者的参与权是一种综合性的体系化的权利类型第16-17页
  2、投资者的参与权是股权中的共益权的重要内容第17-18页
  3、投资者的参与权是投资者所享有的本质的固有的权利第18页
  4、投资者的参与权具有监督权的属性第18-19页
  5、投资者的参与权以知情权为前提,以获取收益为目的第19-20页
 (三) 价值认知——中小投资者参与权保护之必要性与重要性第20-21页
二、合理性限制:中小投资者行使参与权之配置样态第21-24页
 (一) 先行前提——法人人格的独立第21-22页
 (二) 原则规制——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原则第22-23页
 (三) 价值归依——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第23页
 (四) 现实基础——程序性保障第23-24页
三、投资者参与权具体样态之检索与评价第24-26页
 (一) 类型化一:组织管理参与权——任免董事、监事的权利第24页
 (二) 类型化二:重大事项参与权第24-26页
四、我国投资者的参与权行使之制度困境第26-37页
 (一) 以法律规范分析为进路:法律瓶颈之梳理第26-31页
  1《、公司法》对参与权规定的缺陷与《证券法》中参与权的缺位第26-27页
  2、部门规章细化规定了参与权,但部门规章法律位阶低第27页
  3、普遍性的类别股东表决制度的缺位第27-28页
  4、对享有提案权的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求过高,而对持股时间却没有规定第28-29页
  5、对享有会议召集权的股东设置门槛过高,而对持股时间却未加限制第29-30页
  6、缺乏对表决权征集制度的细化规定第30-31页
 (二) 以事实的实证分析为进路:现实障碍之解构第31-37页
  1、股东消极主义,搭便车心理普遍第32-33页
  2、股东冷漠主义,用脚投票第33页
  3、中小投资者行使参与权所需信息不真实、不及时、不充分第33-34页
  4、现有参与方式成本高,参与渠道受限第34-35页
  5、投资者的参与缺乏激动机制和动力第35页
  6、中小投资者在决策机构中缺乏代言人,话语权缺失,股东操纵普遍第35-36页
  7、对公司的决策影响力有限且缺乏保障,实质的低效第36-37页
五、参与权行使之出路选择——对我国中小投资者参与权的完善第37-49页
 (一)建立普遍的类别股东表决机制第37-39页
 (二)降低会议召集权和提案权的行权门槛,并规定股东的持股时间第39-40页
 (三)完善提案权制度,规范提案权的内容和形式第40-42页
 (四)拓宽股东参与投票的途径与方式,完善网络投票机制第42-43页
 (五)完善征集投票权制度第43-47页
 (六)完善质询权第47页
 (七)股权文化上注重培养投资者的长期投资意识,鼓励股东行使参与权第47-49页
致谢第49-50页
参考文献第50-53页
攻读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第5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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