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质契约制度合理性研究
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第一章 流质契约概述 | 第8-15页 |
第一节 流质契约的缘起 | 第8-9页 |
第二节 流质契约的概念及特征 | 第9页 |
第三节 我国流质契约的立法现状 | 第9-11页 |
第四节 我国禁止流质契约的原因 | 第11-15页 |
一、禁止流质契约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 第11-12页 |
二、流质契约违背了担保权的性质 | 第12-13页 |
三、禁止流质契约有利于市场和经济的稳定 | 第13-15页 |
第二章 域外各国对流质契约立法及其比较分析 | 第15-21页 |
第一节 禁止主义 | 第15-17页 |
第二节 放任主义 | 第17页 |
第三节 许可主义 | 第17-18页 |
第四节 对域外各国立法的比较分析 | 第18-21页 |
第三章 解禁流质契约的合理性分析 | 第21-31页 |
第一节 从民法基本原则和制度建设的角度 | 第21-24页 |
一、解禁流质契约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 第21-22页 |
二、解禁流质契约促进了各种制度协调发展 | 第22-24页 |
第二节 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 | 第24-28页 |
一、禁止流质契约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背道而驰 | 第24-26页 |
二、对于由流质契约引发的其他经济现象也可有效防范 | 第26-28页 |
第三节 从法学理论和实践的角度 | 第28-31页 |
一、解禁流质契约不违背担保权的性质 | 第28页 |
二、解禁流质契约具有实践基础 | 第28-31页 |
第四章 我国流质契约制度的合理构造 | 第31-38页 |
第一节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设计安排 | 第31-33页 |
一、担保财产的价值不高于债权的价值 | 第31页 |
二、担保财产的价值高于债权的价值 | 第31-32页 |
三、担保财产的价值远高于债权的价值 | 第32-33页 |
第二节 当事人与担保人之间设计安排 | 第33-34页 |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 | 第33-34页 |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恶意串通 | 第34页 |
第三节 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设计安排 | 第34-38页 |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 | 第35页 |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恶意串通 | 第35-38页 |
参考文献 | 第38-40页 |
致谢 | 第40-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