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物遗传资源法律保护研究
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3页 |
一、选题背景 | 第9页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9-10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10-11页 |
四、研究方法 | 第11-13页 |
第一章 生物遗传资源概述 | 第13-18页 |
一、生物遗传资源定义 | 第13-14页 |
二、生物遗传资源主要特征 | 第14-16页 |
(一)复合性 | 第14页 |
(二)地域性 | 第14-15页 |
(三)科技性 | 第15页 |
(四)稀缺性 | 第15-16页 |
三、生物遗传资源法律保护的重要性 | 第16-18页 |
(一)生物遗传资源是一种战略性资源 | 第16页 |
(二)生物遗传资源具有价值多样性 | 第16-17页 |
(三)生物遗传资源法律保护的紧迫性 | 第17-18页 |
第二章 我国生物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 第18-23页 |
一、在立法方面 | 第19-20页 |
(一)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专门立法缺位 | 第19页 |
(二)已有立法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 | 第19-20页 |
(三)现有立法未与国际立法相衔接 | 第20页 |
二、在管理体制方面 | 第20-21页 |
(一)机构设置不合理 | 第21页 |
(二)管理职责不清晰 | 第21页 |
(三)科研机构代管现象严重 | 第21页 |
三、在法律制度方面 | 第21-23页 |
(一)生物遗传资源的获取目的未分类 | 第22页 |
(二)缺乏事先知情同意制度 | 第22页 |
(三)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法律制度的缺失 | 第22-23页 |
第三章 域外生物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及经验 | 第23-36页 |
一、生物遗传资源的国际法律保护 | 第23-28页 |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 | 第23-24页 |
(二)《波恩准则》 | 第24-25页 |
(三)《粮食与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 | 第25-26页 |
(四)《名古屋议定书》 | 第26-28页 |
二、相关国家生物遗传资源的法律保护 | 第28-33页 |
(一)印度 | 第28-30页 |
(二)巴西 | 第30-31页 |
(三)澳大利亚 | 第31-33页 |
三、经验 | 第33-36页 |
(一)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立法模式 | 第34-35页 |
(二)理顺生物遗传资源管理体制 | 第35页 |
(三)建立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 | 第35-36页 |
第四章 我国生物遗传资源法律保护的完善 | 第36-47页 |
一、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立法的完善 | 第36-40页 |
(一)立法模式的选择 | 第36-38页 |
(二)立法内容的设计 | 第38-39页 |
(三)立法层级的确立 | 第39-40页 |
二、生物遗传资源管理体制的完善 | 第40-41页 |
(一)确定统一的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机构 | 第40-41页 |
(二)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科研机构的职责和权能 | 第41页 |
三、生物遗传资源具体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 第41-47页 |
(一)设立事先知情同意制度 | 第41-43页 |
(二)确立共同商定条件制度 | 第43-44页 |
(三)建立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 | 第44-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第52-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