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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奸罪研究

中文摘要第1-11页
Abstract第11-15页
第一章 绪论第15-27页
 一、 研究缘起第15-16页
 二、 研究现状第16-21页
  (一) 期刊论文中有关唐律奸罪的研究成果第17页
  (二) 学术著作中有关唐律奸罪的研究成果第17-20页
  (三) 现有研究成果的总体分析第20-21页
 三、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21-22页
 四、 结构与创新第22-25页
 五、 目标与价值第25-27页
第二章 《唐律疏议·名例》中奸罪的定罪量刑内容第27-43页
 一、 官员犯奸罪对其法律特权的限制第27-32页
  (一) 奸罪对“议”的限制第28-30页
  (二) 奸罪对“请”的限制第30-31页
  (三) 奸罪对“减”的限制第31页
  (四) 奸罪对“赎”的限制第31-32页
 二、 官员犯奸罪的特别刑事处分第32-37页
  (一) 官员犯奸罪而适用“除名”的情况第33-35页
  (二) 官员犯奸罪而适用“免官”的情况第35页
  (三) 官员犯奸罪而适用“免所居官”的情况第35-37页
 三、 犯奸罪而自首不予减、免刑罚第37页
 四、 奸罪不适用共同犯罪的首从判断标准第37-40页
  (一) 和奸第39-40页
  (二) 强奸第40页
 五、 特殊主体犯奸罪的处罚原则第40-43页
第三章 唐律奸罪的罪刑详情第43-62页
 一、 无身份关系的奸罪第44-53页
  (一) 无身份关系的良人之间的奸罪第44-47页
  (二) 无身份关系的良贱或贱人之间的奸罪第47-52页
  (三) 无身份关系的道士、女官、僧、尼之间及其与良人之间的奸罪第52-53页
 二、 有身份关系的奸罪第53-62页
  (一) 亲属之间的奸罪第53-58页
  (二) 家贱奸主第58-59页
  (三) 监临官奸部民第59-62页
第四章 唐律分则中有关奸罪的定罪量刑原则第62-77页
 一、 妇女犯奸为解除婚姻关系的绝对理由第62-65页
 二、 奸罪与杀人罪的数罪并罚第65-67页
 三、 允许特定条件下对犯奸之人予以杀伤第67-72页
  (一) 允许受害者对犯奸之人在一定条件下的杀伤第67-69页
  (二) 允许旁人对犯奸行为的抓捕及特定条件下对犯奸之人的杀伤第69-72页
 四、 奸罪在适用恩赦方面的限制第72-73页
 五、 奸罪在量刑方面的原则性规定第73-77页
  (一) 和奸的量刑原则第74-75页
  (二) 强奸的量刑原则第75页
  (三) 居丧犯奸的加重处罚原则第75-77页
第五章 唐律中的“以奸论”第77-93页
 一、 违法婚配而“以奸论”的行为第79-88页
  (一) 内、外亲为婚而“以奸论”第79-82页
  (二) 曾为亲属妻、妾与之为婚而“以奸论”第82-84页
  (三) 违法婚配行为定罪量刑通例中的“以奸论”第84-88页
 二、 监临官司枉法娶妻、妾而“以奸论”的行为第88-91页
 三、 维持非法的事实婚姻状态而“以奸论”的行为第91-93页
第六章 唐律奸罪中“十恶”的出入第93-102页
 一、 唐律“十恶”概述第93-94页
 二、 “内乱”在“十恶”中的特殊性第94-96页
  (一) 形式上的特殊性第95页
  (二) 内容上的特殊性第95-96页
 三、 “内乱”中包含的奸罪及其处罚特例第96-102页
  (一) “内乱”所包含的具体犯罪行为第96-98页
  (二) “内乱”之处罚特例第98-102页
第七章 唐代奸罪的法律实践第102-113页
 一、 传世文献中与奸罪相关的记载第102-106页
  (一) 受到法律制裁的奸罪记载第102-105页
  (二) 未受法律制裁的奸罪记载第105-106页
 二、 出土文献中与奸罪相关的记载第106-112页
  (一) 夫犯奸而追夺妻之告身第107-108页
  (二) 夫亡妻与他人私通第108-110页
  (三) 宦官之妻与邻人通奸生子第110-112页
 三、 唐代奸罪案件总评第112-113页
第八章 罗马法中的“杀奸权”与唐律中“格杀奸罪勿论”的比较第113-124页
 一、 行为主体方面的比较第114-116页
  (一) 罗马法中所规定的“杀奸权”的主体原则上为“家父”第114-115页
  (二) 唐律中规定的“格杀奸罪勿论”的主体为“主人”第115-116页
 二、 行为地点方面的比较第116-117页
  (一) 罗马法规定“杀奸权”行使的地点原则上为家父之“居所”第116-117页
  (二) 唐律规定“格杀奸罪勿论”的行为只能发生在“人家”第117页
 三、 行为时间方面的比较第117-119页
  (一) 罗马法规定杀奸行为只能发生在捉奸当时第117-118页
  (二) 唐律规定“格杀奸罪勿论”只能是在“夜”与“登时”第118-119页
 四、 行为过当的处罚方面的比较第119-121页
  (一) 罗马法规定了行为主体不适当的情况及其处罚第119-120页
  (二) 唐律规定了行为程度不适当的情况及其处罚第120-121页
 五、 罗马法与唐律中“杀奸”规定的总体分析第121-124页
结语第124-126页
参考文献第126-131页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第131-132页
后记第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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