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3页 |
一、选题背景 | 第9页 |
二、选题意义 | 第9-10页 |
三、研究现状 | 第10-12页 |
四、研究范围 | 第12-13页 |
第一章 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的定性 | 第13-22页 |
第一节 "老鼠仓"行为的特征——以"上投摩根唐建案"为例 | 第13-16页 |
一、"上投摩根唐建案"概况 | 第13-14页 |
二、"老鼠仓"行为的特征 | 第14-16页 |
第二节 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的性质 | 第16-21页 |
一、我国对"老鼠仓"性质的争论 | 第16-19页 |
二、"老鼠仓"行为违反信托义务的认定 | 第19-21页 |
小结 | 第21-22页 |
第二章 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规制的必要性 | 第22-25页 |
第一节 "老鼠仓"行为对证券市场造成重大损害 | 第22-23页 |
一、损害公平原则 | 第22页 |
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影响基金业长期发展 | 第22-23页 |
第二节 "老鼠仓"行为具有易发性 | 第23-24页 |
一、操作简单,获利丰厚 | 第23页 |
二、监管困难,处罚较轻 | 第23-24页 |
小结 | 第24-25页 |
第三章 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法律规制现状及缺陷 | 第25-31页 |
第一节 规制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的法律现状 | 第25-27页 |
一、禁止基金从业人员个人从事证券交易行为 | 第25-26页 |
二、以侵权责任追究"老鼠仓"行为人的民事与行政责任 | 第26-27页 |
三、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 | 第27页 |
第二节 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的法律规制缺陷 | 第27-29页 |
一、监管困难,"禁止交易"规定流于形式 | 第27-28页 |
二、"老鼠仓"行为欠缺诉讼可能性,责任追究形同虚设 | 第28-29页 |
小结 | 第29-31页 |
第四章 各国(地区)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规制的经验借鉴 | 第31-38页 |
第一节 美国关于"老鼠仓"行为的相关规定 | 第31-34页 |
一、美国禁止"老鼠仓"行为的规定 | 第31-32页 |
二、美国关于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 | 第32-34页 |
第二节 日本关于"老鼠仓"行为的相关规定 | 第34-35页 |
一、日本禁止"老鼠仓"行为的相关规定 | 第34页 |
二、日本针对"老鼠仓"行为的监管机构 | 第34-35页 |
第三节 我国香港地区关于"老鼠仓"行为的相关规定 | 第35-36页 |
一、香港地区关于禁止"老鼠仓"行为的规定 | 第35页 |
二、香港地区关于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 | 第35-36页 |
第四节 我国台湾地区关于"老鼠仓"行为的规定 | 第36-37页 |
一、台湾地区关于禁止"老鼠仓"行为的相关规定 | 第36-37页 |
二、台湾地区关于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 | 第37页 |
小结 | 第37-38页 |
第五章 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的法律规制 | 第38-52页 |
第一节 解除"禁止交易"限制,建立基金从业人员证券交易监管制度 | 第38-42页 |
一、解除基金从业人员"禁止交易"限制的原因 | 第38-39页 |
二、建立基金从业人员证券交易监管制度 | 第39-42页 |
第二节 重构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构成要件,完善民事责任追究机制 | 第42-50页 |
一、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构成要件重构 | 第42-43页 |
二、"老鼠仓"行为归入权的设置 | 第43-44页 |
三、推动民事诉讼可行性,加快"老鼠仓"民事责任追究 | 第44-47页 |
四、加快证券仲裁制度建设,完善"老鼠仓"民事责任追究机制 | 第47-50页 |
第三节 明确犯罪构成要件,加快"老鼠仓"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 第50-51页 |
小结 | 第51-52页 |
结论 | 第52-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7页 |
致谢 | 第57-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