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诉讼法论文--行政诉讼法论文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行政诉讼案例对我国法定受案范围的突破

论文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导言第9-13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9-10页
 二、研究方法、文章结构第10-13页
第一章 《贯彻意见》实施前《公报》行政诉讼“突破”案例分析第13-26页
 第一节 《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公报》行政诉讼案例分析第13-19页
  一、各单行法确定的受案范围概述第13-15页
  二、《公报》案例“突破”受案范围分析第15-17页
  三、“深圳市蛇口区环境监测站案”原因分析第17-18页
  四、“深圳市蛇口区环境监测站案”意义分析第18-19页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公报》行政诉讼案例分析第19-26页
  一、《行政诉讼法》确定的受案范围概述第19-21页
  二、《公报》案例受案范围概述第21-23页
  三、“陈迎春案”:从实质出发纳入受案范围第23-24页
  四、“陈迎春案”意义分析——推动法治的完善第24-26页
第二章 《贯彻意见》实施阶段《公报》行政诉讼“突破”案例分析第26-40页
 第一节 《公报》行政诉讼案例受案范围解读第26-30页
  一、《贯彻意见》实施后受案范围概述第26-27页
  二、《公报》案例受案范围梳理第27-30页
 第二节 《公报》行政诉讼案例受案范围的新发展第30-35页
  一、“黄梅县振华公司案”:从实质出发纳入受案范围第30-32页
  二、“田永案”和“溆浦县中医院案”:从诉讼目的出发纳入受案范围第32页
  三、法院审查依据的转变——从《行政诉讼法》第2 条到第11条第32-33页
  四、“汤晋案”和“溆浦县中医院案”:对不履行法定职责含义的阐释第33-34页
  五、重视行政主体资格的审查第34-35页
 第三节 《公报》行政诉讼案例“突破”受案范围解读及其意义第35-40页
  一、“汤晋案”:将可诉行为“突破”至不作为行为第35页
  二、“田永案”:将保护权利“突破”至受教育权第35-36页
  三、“田永案”和“溆浦县中医院案”:将公立学校和国有企业的行为纳入受案范围第36-37页
  四、“田永案”:将拒绝颁发学位证和学历证的行为纳入受案范围第37-38页
  五、《公报》“突破”案例意义分析第38-40页
第三章 《解释》实施后《公报》行政诉讼案例分析第40-51页
 第一节 《公报》行政诉讼案例受案范围解读第40-45页
  一、《解释》实施后受案范围概述第40-42页
  二、《公报》案例受案范围梳理第42-45页
 第二节 《公报》行政诉讼案例受案范围的新气象第45-51页
  一、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的分析第46-47页
  二、“夏善荣案”:从立法原意出发纳入受案范围第47-48页
  三、“杨宝玺案”:将民办学校的行为纳入受案范围第48页
  四、透过假象看行为的本质第48-50页
  五、不履行法定职责含义的深化阐释第50-51页
结语第51-53页
附表:《公报》公布的行政诉讼案例一览(1985—2006)第53-56页
参考文献第56-60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60-61页

论文共61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智能新型地埋式旋转喷头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下一篇:多模式动态内容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