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7页 |
abstract | 第7-9页 |
引言 | 第12-18页 |
一、境外追赃直接追回方式一般理论 | 第18-25页 |
(一)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直接追回方式规定的产生背景 | 第18-19页 |
(二) 境外追赃直接追回方式的涵义与法律特征 | 第19-23页 |
1.境外追赃相关概念厘清 | 第19-21页 |
2.境外追赃直接追回方式的涵义 | 第21-22页 |
3.境外追赃直接追回方式的法律特征 | 第22-23页 |
(三) 境外追赃资产直接追回方式的利弊 | 第23-25页 |
1.直接追回方式的优点 | 第23-24页 |
2.直接追回方式的弊端 | 第24-25页 |
二、境外追赃直接追回方式运行机制的现状 | 第25-29页 |
(一) 主体现状 | 第25页 |
(二) 程序现状 | 第25-27页 |
(三) 效果现状 | 第27-29页 |
三、境外追赃直接追回方式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29-36页 |
(一) 存在的问题 | 第29-33页 |
1.提起诉讼的主体难以确定 | 第29-30页 |
2.管辖法院难选择、赔偿或补偿数额难确定 | 第30-31页 |
3.取证难度大 | 第31-32页 |
4.案件性质认定存在差异 | 第32页 |
5.诉讼成本高 | 第32-33页 |
(二) 原因分析 | 第33-36页 |
1.主观原因 | 第33-34页 |
2.客观原因 | 第34-36页 |
四、境外追赃直接追回方式运行机制的完善 | 第36-43页 |
(一) 完善境外追赃直接追回国际合作法律制度 | 第36-38页 |
1.完善《刑法》中的规定 | 第36-37页 |
2.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配套法律法规 | 第37页 |
3.加快与他国签订腐败资产返还相关协定 | 第37-38页 |
(二) 明确民事诉讼的主体 | 第38-39页 |
1.明确国家主权豁免的例外规定 | 第38页 |
2.成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确定诉讼代表主体 | 第38-39页 |
(三) 加大对资产流入国法律制度的研究 | 第39-40页 |
1.有效选择管辖法院 | 第39-40页 |
2.合理确定赔偿或者补偿数额 | 第40页 |
(四) 完善腐败犯罪民事证据制度 | 第40-41页 |
1.签订证据司法协议、确立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 第40-41页 |
2.完善证人保护与培训制度 | 第41页 |
(五) 设立专门基金组织,合理分配资源 | 第41-43页 |
结论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9页 |
致谢 | 第49-50页 |
研究生履历 | 第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