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7页 |
一、引言 | 第7-15页 |
(一) 国际海事统一立法之前的承运人责任基础 | 第7-10页 |
(二) 国际海事统一立法下的承运人责任基础 | 第10-15页 |
1、《海牙规则》与《海牙—维斯比规则》关于承运人责任基础的规定 | 第10-12页 |
2、《汉堡规则》有关承运人责任基础的规定 | 第12-15页 |
二、UNCITRAL 运输法公约中的承运人责任基础 | 第15-37页 |
(一) 新公约中关于承运人责任基础的规定 | 第15-23页 |
1. 一般规定 | 第17-18页 |
2、承运人免责事项与索赔人的抗辩事由 | 第18-22页 |
3. 混合原因下的责任承担 | 第22-23页 |
(二) 对新公约承运人责任基础制度的评析 | 第23-37页 |
1、新公约中的承运人首要义务问题 | 第23-29页 |
2、新公约承运人责任基础下船货双方之间的新状态 | 第29-34页 |
3、新公约承运人责任基础的特点 | 第34-35页 |
4、新公约与其他有关国际货物海上运输文书之间的关系 | 第35-37页 |
三、我国《海商法》的承运人责任基础 | 第37-40页 |
(一) 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责任基础的规定 | 第37-38页 |
(二) 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责任基础规定修改之探讨 | 第38-40页 |
四、结论 | 第40-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