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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电子化背景下投资权益原始取得之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第5-6页
Abstract第6页
绪论第9-12页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第9页
    2.国内外研究现状第9-11页
    3.研究问题和创新点第11-12页
第1章 投资权益份额的定义及其法律属性第12-20页
    1.1 权利证券化时代下的证券之概念的界定第12-13页
    1.2 权利电子化背景下投资权益份额之概念的法律界定第13-19页
        1.2.1 权利电子化概述第13-14页
        1.2.2 证券非移动化和权利电子化的联系和区别第14-15页
        1.2.3 权利电子化的特点第15-17页
        1.2.4 投资权益份额的性质定性第17-19页
    1.3 权利电子化背景下原始取得投资权益份额的方式第19-20页
第2章 权利电子化背景下投资权益份额发行之具体法律问题第20-33页
    2.1 我国现行法律对证券发行方式的规定及分析第20-22页
        2.1.1 我国关于证券发行方式的法律规定第20页
        2.1.2 对我国现行证券发行方式的分析第20-22页
    2.2 权利电子化背景下直接公开发行投资权益份额的可行性分析第22-24页
    2.3 权利电子化背景下直接发行投资权益份额的法律分析第24-27页
        2.3.1 中介机构应当从投资权益份额的发行中脱离出来第24-25页
        2.3.2 网上直接发行投资权益份额的具体方式第25-26页
        2.3.3 建立由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充当第三方的交易平台第26页
        2.3.4 投资者对自己所有的投资权益份额的确权方式第26-27页
    2.4 投资权益份额直接发行的情况下各方的法律关系第27-33页
        2.4.1 投资者和发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第28页
        2.4.2 投资者和中介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第28-30页
        2.4.3 投资者和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第30-33页
第3章 权利电子化背景下的投资权益份额的善意取得第33-39页
    3.1 投资权益份额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第33-36页
        3.1.1 让与人应当是无权处分投资权益份额之人第33-34页
        3.1.2 受让人需为善意第34-35页
        3.1.3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第35-36页
        3.1.4 受让人已经取得出让人出让的投资权益份额第36页
    3.2 权利电子化背景下善意取得投资权益份额的几种类型第36-37页
        3.2.1 无权处分第36页
        3.2.2 发生错误记录第36-37页
    3.3 权利电子化背景下投资权益份额善意取得的效力第37-39页
第4章 完善我国投资权益取得制度中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构想第39-42页
    4.1 明确投资者和中央登记结算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第39页
    4.2 加强市场监管第39-40页
    4.3 完善我国的投资者基金保护制度第40页
    4.4 完善相关立法第40-42页
结语第42-43页
参考文献第43-44页
致谢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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