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9-10页 |
Abstract | 第10-11页 |
引言 | 第12-13页 |
第一章 刑事庭审认证程序理论界定 | 第13-20页 |
一、认证的内涵 | 第13-14页 |
二、庭审认证程序 | 第14页 |
三、庭审认证的特征 | 第14-18页 |
(一) 庭审认证的主体 | 第14-15页 |
(二) 庭审认证的诉讼理据和基本来源 | 第15-16页 |
(三) 庭审认证的基本阶段和场域 | 第16-17页 |
(四) 庭审认证的内容和范围 | 第17-18页 |
(五) 庭审认证的方式——自由心证 | 第18页 |
四、认证规则 | 第18-20页 |
第二章 刑事庭审认证程序运行原则 | 第20-24页 |
一、直接言词原则 | 第20页 |
二、交叉询问规则 | 第20-21页 |
三、自由心证原则 | 第21-22页 |
四、当庭认证与庭后认证相结合原则 | 第22页 |
五、控辩平衡原则 | 第22-23页 |
六、法官主导原则 | 第23-24页 |
第三章 我国刑事庭审认证的基本程序 | 第24-26页 |
一、依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运行程序 | 第24-25页 |
二、依照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案件运行程序 | 第25-26页 |
第四章 我国刑事庭审认证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26-31页 |
一、法官的素质和素养无法满足当庭准确认证的诉讼需要 | 第26页 |
二、主体的诉讼资源和出证能力的严重失衡 | 第26-27页 |
三、辩护人的无效辩护或低效辩护 | 第27-28页 |
四、控辩双方的质证能力和质证水平不高 | 第28-29页 |
五、认证过程缺乏合理规制——秘密心证问题 | 第29页 |
六、裁判文书的说理性问题 | 第29-31页 |
第五章 规范我国刑事庭审认证程序的基本构想 | 第31-38页 |
一、提高法官专业素质和素养,促进其规范化和专业化 | 第31-33页 |
(一) 加强法官遴选 | 第31-32页 |
(二) 重视法官培训 | 第32页 |
(三) 严格惩戒机制 | 第32-33页 |
二、限制公诉机关的追诉权利,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力 | 第33-34页 |
(一) 公诉机关侦查权的限制 | 第33页 |
(二) 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侦查权的进一步改善 | 第33-34页 |
三、扩大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利,实现有效辩护 | 第34-35页 |
(一) 要建立刑事案件庭前证据开示制度 | 第34页 |
(二) 进一步扩大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 第34页 |
(三) 加强辩护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自身修养 | 第34-35页 |
四、控辩双方的质证能力和质证水平有待提高 | 第35页 |
(一) 质证过程中需注重的方法 | 第35页 |
(二) 质证过程中应讲究的技巧 | 第35页 |
五、认证过程的合理规制问题——自由心证的适度公开 | 第35-36页 |
(一) 证据采纳心证形成的适度公开 | 第36页 |
(二) 证据采信心证形成的适度公开 | 第36页 |
六、提升裁判文书的说理程度 | 第36-38页 |
(一) 采纳新的结构形式和说理方式 | 第36-37页 |
(二) 加强证据的分析论证 | 第37页 |
(三) 整体分析法官的心证形成过程 | 第37-38页 |
结束语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2页 |
致谢 | 第42-43页 |
附件 | 第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