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3页 |
Abstract | 第3页 |
引言 | 第6-7页 |
一、拉兹法律合法性思想的基础 | 第7-19页 |
(一)对奥斯丁和凯尔森的法律体系理论的分析、批判 | 第7-15页 |
1、对奥斯丁法律体系理论的分析与批判 | 第7-12页 |
2、对凯尔森法律体系理论的分析和批判 | 第12-15页 |
(二)对哈特的法律概念的扬弃 | 第15-19页 |
1、拉兹对哈特法律概念的承继 | 第16-18页 |
2、拉兹对哈特法律概念中一些理论的否定 | 第18-19页 |
二、拉兹的法律合法性理论的内容:法律的正当性权威观 | 第19-43页 |
(一)权威的分类 | 第19-22页 |
1、理论权威与实践权威 | 第19-20页 |
2、事实权威和合法权威 | 第20-22页 |
(二)法律权威 | 第22-28页 |
1、法律权威概述 | 第22-24页 |
2、满足法律权威的条件 | 第24-26页 |
3、法治对主张法律权威的意义 | 第26-28页 |
(三)法律的合法性权威:以服务性权威为法律合法性的核心要件 | 第28-34页 |
(四)服务性权威观的本质及功能 | 第34-43页 |
1、服务性权威观的本质 | 第34-38页 |
2、服务性权威观的功能 | 第38-39页 |
3、服务性权威观的排他性:法律对道德的排斥 | 第39-43页 |
三、拉兹法律合法性思想的贡献及其局限性 | 第43-48页 |
(一)拉兹的法律合法性思想对英国法律哲学及实践的贡献 | 第43-46页 |
1、夯实了强社会论,缓和了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之间的紧张局面 | 第43-45页 |
2、拉兹的合法性思想从理论方面对解决当时英国社会矛盾提供了有益借鉴 | 第45-46页 |
(二)拉兹的法律合法性思想并不具有终极的、普世的价值 | 第46-48页 |
结语 | 第48-49页 |
注释 | 第49-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4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54-55页 |
致谢 | 第55-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