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9页 |
前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程序性辩护概论 | 第10-16页 |
一、程序性辩护的概念 | 第10-11页 |
二、程序性辩护的特点 | 第11-13页 |
(一) 程序性辩护具有攻击性 | 第12页 |
(二) 程序性辩护对象具有特定性 | 第12页 |
(三) 程序性辩护所依据的法律具有特定性 | 第12页 |
(四) 程序性辩护存在的阶段具有广泛性 | 第12-13页 |
三、程序性辩护的意义 | 第13-16页 |
(一) 程序性辩护有利于保障人权,更好地维护被追诉人的合法利益 | 第13页 |
(二) 程序性辩护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 第13-14页 |
(三) 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实体正义 | 第14-15页 |
(四) 有利于树立司法的威信,增强司法公信力 | 第15-16页 |
第二章 国外程序性辩护运行机制考察 | 第16-20页 |
一、英美法系国家——以美国为例 | 第16-18页 |
(一) 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的动议 | 第16-17页 |
(二) 要求撤销起诉的动议 | 第17页 |
(三) 提起程序性上诉 | 第17-18页 |
二、大陆法系国家——以法国为例 | 第18-20页 |
(一) 诉讼行为无效理论 | 第18页 |
(二) 诉讼行为无效的分类 | 第18-19页 |
(三) 请求宣告诉讼行为无效的理由和后果 | 第19-20页 |
第三章 我国律师程序性辩护现状 | 第20-29页 |
一、侦查阶段的程序性辩护 | 第20页 |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程序性辩护 | 第20-21页 |
三、一审程序中的程序性辩护 | 第21-25页 |
四、二审程序中的程序性辩护 | 第25-26页 |
五、死刑复核阶段的程序性辩护 | 第26-27页 |
六、审判监督阶段的程序性辩护 | 第27-29页 |
第四章 程序性辩护现状的原因分析 | 第29-33页 |
一、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程序性辩护”的概念 | 第29页 |
二、部分刑事诉讼规则缺乏可操作性 | 第29页 |
三、程序性辩护的运作程序——程序性裁判制度还不完善 | 第29-30页 |
四、程序性辩护的保障措施——程序性制裁制度不完善 | 第30-33页 |
(一)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范围过于狭窄,表述不明确 | 第31页 |
(二)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制度规定过于模糊、界限不够清晰 | 第31-32页 |
(三) 程序性制裁方式单一,没有设立针对检控机关滥用追诉权的程序性制裁措施 | 第32-33页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程序性辩护的建议 | 第33-41页 |
一、修改现行刑诉法第35 条的规定 | 第33页 |
二、完善一审程序中的程序性辩护 | 第33-36页 |
(一) 构建一审程序中普遍适用的程序性裁判程序 | 第33-34页 |
(二) 进一步完善程序性辩护的法律后果 | 第34-36页 |
三、完善二审程序中的程序性辩护 | 第36-38页 |
(一) 构建适用于二审阶段程序性辩护的操作程序 | 第36页 |
(二) 细化刑诉法第191 条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 第36-38页 |
四、赋予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进行程序性辩护的权利 | 第38页 |
五、增加当事人提出程序性违法申诉理由,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的规定 | 第38-39页 |
六、确立撤销起诉制度 | 第39-41页 |
结论 | 第41-42页 |
参考书目 | 第42-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