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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与股东会权力界分研究

摘要第2-4页
Abstract第4-6页
导言第9-17页
    一、问题提出第9页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第9-10页
    三、文献综述第10-13页
        (一)“股东会中心”相关文献第10-11页
        (二)“董事会中心”相关文献第11-12页
        (三)域外与中国相关立法规定第12-13页
    四、主要研究方法第13页
    五、论文结构第13-16页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第16-17页
第一章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董事会与股东会权力的界分第17-20页
    一、中国公司法对于股东会职权的规定第17-19页
        (一)现行法未明确何者为公司的默认权力机关或最高权力机关第17页
        (二)股东会法定职权与行政规章对股东会权力的扩张第17-18页
        (三)小结第18-19页
    二、中国公司法对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第19-20页
第二章 董事会与股东会的权力界分原则——“董事会中心”与“股东会中心”第20-33页
    一、公司本质:一系列契约的结合第20-22页
    二、股东会中心第22-23页
        (一)域外学说——股东利益最大化与公司最终控制权的获取第22页
        (二)中国公司法中股东会的角色定位第22-23页
    三、董事会中心第23-26页
        (一)英美法系国家第23-25页
        (二)大陆法系国家第25-26页
        (三)董事会制度的三大隐性统领原则第26页
    四、董事会中心与股东会中心的对抗第26-33页
        (一)英美法系中“董事会中心”逐渐取代“股东会中心”的历史演变第27-30页
        (二)大陆法系中“董事会中心”逐渐取代“股东会中心”的历史演变第30-31页
        (三)英美法系中“董事会中心”逐渐取代“股东会中心”的现实考察第31-33页
第三章 董事会权力分配的法律构造第33-40页
    一、章程性文件作为董事会权力范围判断标准第33-36页
        (一)英美法系的经验第33-35页
        (二)大陆法系的经验第35-36页
    二、决议事项作为董事会权力范围的判断标准第36-40页
        (一)英美法系的经验第36-37页
        (二)大陆法系的经验第37-40页
第四章 董事会与股东会权力的重新界分第40-48页
    一、中国公司法语境下对“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关”的判驳第40-41页
    二、公司合同理论语境下董事会、股东大会权限的界分第41-43页
    三、董事会权力的重新界分:酌情处置权、公司事务决定权与监督权第43-46页
    四、结论第46-48页
参考文献第48-52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2-53页
后记第5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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