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前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 第9-18页 |
第一节 有限合伙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领域的运用 | 第9-10页 |
一、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制度优势 | 第9-10页 |
二、我国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兴起 | 第10页 |
第二节 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结构 | 第10-13页 |
一、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 | 第10-11页 |
二、合伙人会议与有限合伙人会议 | 第11-12页 |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与普通合伙人董事会 | 第12-13页 |
第三节 有限合伙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13-18页 |
一、有限合伙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 第13-14页 |
二、问题的引申分析 | 第14-18页 |
第二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权益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 第18-24页 |
第一节 权利机制的缺陷 | 第18-19页 |
一、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决策的限制过于严苛 | 第18页 |
二、有限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人的制约软弱无力 | 第18-19页 |
三、普通合伙人的权利过于宽泛 | 第19页 |
第二节 约束机制的缺陷 | 第19-20页 |
一、关键人条款付之阙如 | 第19-20页 |
二、投资约束条款尚待细化 | 第20页 |
三、外部声誉约束尚未建立 | 第20页 |
第三节 激励机制的缺陷 | 第20-22页 |
一、过分夸大激励机制的效应 | 第20-21页 |
二、忽视利润分配分阶段兑现的重要性 | 第21页 |
三、管理费的设计未实现动态平衡 | 第21-22页 |
四、超额收益分成“刚性化”趋向明显 | 第22页 |
第四节 责任机制的缺陷 | 第22-24页 |
一、公司充任普通合伙人 | 第22-23页 |
二、公司充任普通合伙人时的责任承担无法厘清 | 第23-24页 |
第三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权益保护的完善 | 第24-36页 |
第一节 有限合伙人权利体系的完善 | 第24-27页 |
一、完善安全港规则 | 第24页 |
二、允许有限合伙人对特定事项享有表决权 | 第24-26页 |
三、完善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 | 第26页 |
四、明确有限合伙人有权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 第26-27页 |
第二节 普通合伙人约束机制的强化 | 第27-30页 |
一、明确普通合伙人的任职资格 | 第27-28页 |
二、确立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 | 第28-29页 |
三、完善对投资事项的限制 | 第29页 |
四、设立有限合伙人会议 | 第29-30页 |
五、发挥声誉机制的约束作用 | 第30页 |
第三节 激励机制的优化 | 第30-32页 |
一、保证有限合伙人优先获取回报 | 第31页 |
二、管理费设置兼顾双方的利益 | 第31页 |
三、设置柔性激励条款 | 第31-32页 |
第四节 普通合伙人无限责任的实现 | 第32-36页 |
一、普通合伙人责任机制的调整 | 第32-33页 |
二、公权力对有限合伙人权益的保障 | 第33-36页 |
结语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40页 |
致谢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