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绪论 | 第11-24页 |
一、缘起:功能界别制度是香港社会矛盾之源吗? | 第11-14页 |
(一)功能界别的存在缺乏足够依据 | 第12-13页 |
(二)功能界别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 | 第13-14页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14-21页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第14-15页 |
(二)香港研究综述 | 第15-21页 |
三、研究思路、方法、框架及存在不足 | 第21-24页 |
(一)研究范围 | 第21-22页 |
(二)研究思路 | 第22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22-23页 |
(四)基本框架 | 第23页 |
(五)存在不足 | 第23-24页 |
第一章 功能界别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 | 第24-50页 |
第一节 代议制民主理论 | 第24-32页 |
一、民主的起源 | 第24-26页 |
二、代议制民主的必要性 | 第26-29页 |
三、代议制民主的要素 | 第29-32页 |
第二节 选举—代议制民主实现途径 | 第32-42页 |
一、选举的基本理论 | 第32-36页 |
(一)选举是实现民主的主要途径 | 第33-34页 |
(二)选举的制度安排 | 第34-36页 |
二、选举的基本要素 | 第36-40页 |
(一)选举方式 | 第36-38页 |
(二)选举类型 | 第38-40页 |
三、政党与选举 | 第40-42页 |
(一)政党对选举的影响 | 第40-41页 |
(二)选举对政党的影响 | 第41-42页 |
第三节 功能界别制度是地区选举制度的有益补充 | 第42-50页 |
一、代议制民主的缺陷 | 第43-47页 |
(一)选举大大限制了公民的参政权 | 第43-44页 |
(二)代议制民主容易导致政府效率低下 | 第44-45页 |
(三)盲目实行代议制民主容易导致社会对立和政局不稳 | 第45-47页 |
二、功能界别制度在改善代议制民主中的作用 | 第47-50页 |
(一)功能界别选举与地区选举可以实现互补 | 第47-48页 |
(二)功能界别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 第48-50页 |
第二章 功能界别制度历史和现状 | 第50-70页 |
第一节 港英时期功能界别制度的产生及发展 | 第50-58页 |
一、功能界别制度的建立 | 第50-53页 |
二、功能界别制度的缓慢发展 | 第53-55页 |
三、功能界别制度的发展转向 | 第55-58页 |
第二节 回归后的功能界别制度 | 第58-62页 |
一、《基本法》关于功能界别制度的规定 | 第58-60页 |
二、回归后功能界别制度的实施 | 第60-62页 |
第三节 功能界别制度的发展 | 第62-70页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附件解释 | 第63-64页 |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 2008 年立法会选举的决定 | 第64-65页 |
三、香港对政制发展的讨论 | 第65-66页 |
四、2012 政改方案的出台 | 第66-70页 |
第三章 功能界别制度的实施 | 第70-87页 |
第一节 功能界别的划分 | 第70-76页 |
一、香港的功能界别简介 | 第70-75页 |
二、对 29 个界别的简要分析 | 第75-76页 |
第二节 选民资格的规定 | 第76-79页 |
一、个人选民 | 第76-77页 |
二、团体或机构 | 第77-78页 |
三、丧失登记资格 | 第78-79页 |
第三节 候选人资格 | 第79-82页 |
第四节 投票及计票规则 | 第82-85页 |
一、劳工界的选举 | 第82页 |
二、4 个特殊界别的选举 | 第82-83页 |
三、23 个界别的选举 | 第83页 |
四、区议会(第二)界别的选举 | 第83-85页 |
第五节 议员表决规则 | 第85-87页 |
一、基本法的原则规定 | 第85页 |
二、《议事规则》的详细规定 | 第85-87页 |
第四章 功能界别制度在香港政制中的作用 | 第87-102页 |
第一节 功能界别制度的作用 | 第87-93页 |
一、《基本法》在香港顺利实施的重要性 | 第87-89页 |
二、功能界别制度有利于维护行政主导体制 | 第89-91页 |
1.行政主导体制对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都有重要意义 | 第89页 |
2.功能界别议员能维护行政长官的权威 | 第89-90页 |
3.功能界别议员通过投票、辩论等支持特区政府施政 | 第90-91页 |
三、功能界别制度有利于保障不同群体的利益 | 第91-92页 |
四、功能界别制度体现了均衡参与的原则 | 第92-93页 |
第二节 功能界别议员在立法会的作用分析 | 第93-102页 |
一、香港特区立法会质询制度概述 | 第94-97页 |
二、对功能界别议员质询的分析 | 第97-99页 |
三、对功能界别议员立法会活动的思考 | 第99-102页 |
第五章 功能界别制度面临的争议 | 第102-115页 |
第一节 功能界别制度与人权公约 | 第102-109页 |
一、要求立法会选举适用公约第 25 条(乙)项没有法理依据 | 第104-105页 |
二、立法会选举适用公约第 25 条乙项在逻辑上是矛盾的 | 第105-107页 |
三、立法会普选办法的制定不能依据公约 25 条乙项 | 第107-109页 |
第二节 功能界别制度与平等选举 | 第109-115页 |
一、香港的选民投票情况概述 | 第109-111页 |
二、一人一票问题 | 第111-112页 |
三、一票一值问题 | 第112-115页 |
第六章 功能界别制度的存废及其改革 | 第115-125页 |
第一节 保留功能界别利大于弊 | 第115-119页 |
一、功能界别制度存在诸多问题 | 第115-116页 |
二、废除功能界别制度缺乏民意基础 | 第116-117页 |
三、废除功能界别制度影响难料 | 第117-119页 |
第二节 功能界别制度保留的必要性 | 第119-122页 |
一、理论上,功能界别有保留必要性 | 第119-120页 |
二、实践中,保留功能界别制度意义重大 | 第120-122页 |
1.有利于维护中央与香港的良好关系 | 第120-121页 |
2.保证行政长官普选的顺利进行 | 第121-122页 |
第三节 改革功能界别制度的若干设想 | 第122-125页 |
一、对功能界别存在问题进行改革 | 第122-123页 |
二、继续保留“一会两组”的表决机制 | 第123-125页 |
结论 | 第125-127页 |
参考文献 | 第127-137页 |
一、著作类 | 第127-132页 |
二、译著类 | 第132-134页 |
三、杂志类 | 第134页 |
四、文集类 | 第134-135页 |
五、学位论文类 | 第135页 |
六、中文网站类 | 第135页 |
七、中译论文类 | 第135-136页 |
八、外文论著类 | 第136页 |
九、外文论文类 | 第136页 |
十、外文网站类 | 第136-137页 |
后记 | 第137-13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