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 第1-9页 |
引言 | 第9-12页 |
第一章 公共信托原则溯源 | 第12-21页 |
第一节 公共信托原则历史沿革 | 第12-16页 |
一、罗马法上的公共信托原则思想 | 第12-13页 |
二、公共信托原则在英国的确立 | 第13-14页 |
三、公共信托原则在美国的衍进 | 第14-16页 |
第二节 公共信托原则逻辑起点 | 第16-21页 |
一、信托关系的启示 | 第16-17页 |
二、公共信托原则框架的描述 | 第17-18页 |
三、从法的要素视角看公共信托原则 | 第18-21页 |
第二章 法域之维中的公共信托原则 | 第21-60页 |
第一节 以私法为坐标的考量 | 第22-42页 |
一、微观的制度分析 | 第22-39页 |
二、用私法理念和价值观比照公共信托原则 | 第39-42页 |
第二节 以公法为坐标的考量:宪法为例 | 第42-50页 |
一、对Gettysburg Tower 案的剖析 | 第43-46页 |
二、公共信托原则尚不具备进入宪法的条件 | 第46-47页 |
三、公共信托原则不具备宪法的“授权性”特征 | 第47-48页 |
四、用公法理念和价值观比照公共信托原则 | 第48-50页 |
第三节 公共信托原则与社会法的契合 | 第50-60页 |
一、以社会本位为标准的划分 | 第50-51页 |
二、法域之内的归类:公共信托原则是环境资源法原则 | 第51-60页 |
第三章 公共信托原则理论论证 | 第60-87页 |
第一节 自然法理论 | 第60-67页 |
一、人类共同生存的主张 | 第60-63页 |
二、对资源私人所有权之否定 | 第63-64页 |
三、政府管理资源的依据:社会契约 | 第64-67页 |
第二节 公共利益理论 | 第67-78页 |
一、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 | 第68-74页 |
二、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 | 第74-75页 |
三、公共利益理论在公共信托原则中的体现 | 第75-78页 |
第三节 经济分析理论 | 第78-87页 |
一、公共信托财产使用的外部不经济及科斯定理的困境 | 第79-83页 |
二、公共信托财产的公共物品属性 | 第83-84页 |
三、政府干预:外部效应和公共物品问题解决的唯一良方 | 第84-87页 |
第四章 公共信托原则空间适用:信托财产范围界定 | 第87-116页 |
第一节 公共信托财产类别:从判例中剥离 | 第88-106页 |
一、可航行水域 | 第88-92页 |
二、不可航行水域 | 第92-95页 |
三、可航行水域下的土地、海岸和湿地 | 第95-97页 |
四、公共绿地和土地 | 第97-100页 |
五、森林、树木 | 第100-101页 |
六、野生动物 | 第101-104页 |
七、人文资源 | 第104页 |
八、电波、空气等无体物 | 第104-106页 |
第二节 公共信托财产特征:抽象的归纳 | 第106-109页 |
一、为公众所需 | 第106-107页 |
二、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或当代人留给后代人的遗产 | 第107页 |
三、用途具有独特的公共性质 | 第107-108页 |
四、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 第108-109页 |
第三节 公共信托财产与民法的物:比较研究 | 第109-116页 |
一、范围之比较 | 第109-111页 |
二、法律保护目的之比较 | 第111-116页 |
第五章 公共信托原则的功能 | 第116-148页 |
第一节 对公共信托财产让渡之限制 | 第118-127页 |
一、法院限制政府向私人让渡公共信托财产的原因 | 第119-124页 |
二、禁止政府将公共信托财产让渡给私人:需要澄清的误解 | 第124-127页 |
第二节 对公共信托财产用途偏离之限制 | 第127-134页 |
一、早期对与可航行水域直接相关之用途的固守 | 第128-129页 |
二、观念的修正:对传统用途的有限突破 | 第129-131页 |
三、标准的细化:依据资源的特定性质保持其特定用途 | 第131-134页 |
第三节 对公众接触和使用公共信托财产权利的保护 | 第134-141页 |
一、公共信托财产私人所有权的有限性 | 第134-137页 |
二、法院的立场:两种情形的分析 | 第137-141页 |
第四节 在公共信托财产领域对民主之保障 | 第141-148页 |
一、公共信托原则保障民主的机理 | 第141-145页 |
二、法院运用公共信托原则维护民主的方式 | 第145-148页 |
第六章 公共信托原则对环境资源法学的意义 | 第148-189页 |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证成 | 第148-160页 |
一、环境资源法调整对象诸学说解读 | 第148-155页 |
二、由公共信托原则看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 | 第155-159页 |
三、以公共信托原则确认环境资源法调整对象的创新效应 | 第159-160页 |
第二节 环境权作为独立权利形态的证成 | 第160-169页 |
一、关于环境权的三种学说 | 第161-162页 |
二、从公共信托原则出发的判断 | 第162-169页 |
第三节 环境侵权及救济新解 | 第169-178页 |
一、原告资格限制突破的必然性 | 第169-174页 |
二、环境侵权救济中国家责任和义务的强化 | 第174-178页 |
第四节 环境资源要素作为独立法律关系客体的证成 | 第178-189页 |
一、两种法律关系客体属性的冲突 | 第179-182页 |
二、化解冲突:民法学者的尝试 | 第182-186页 |
三、公共信托原则要求属性不同的客体归入不同法律部门 | 第186-189页 |
结语 | 第189-191页 |
参考文献 | 第191-205页 |
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205-206页 |
论文摘要(中文) | 第206-212页 |
论文摘要(英文) | 第212-221页 |
后记 | 第22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