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第1-5页 |
| ABSTRACT | 第5-9页 |
| 引言 | 第9-10页 |
| 第1章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 第10-23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界定 | 第10-14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概念与特征 | 第10-13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的范围 | 第13-14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多重价值 | 第14-17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文化价值 | 第15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经济价值 | 第15-16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政治价值 | 第16-17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的必要性 | 第17-19页 |
| ·保障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自身生存和发展,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需要 | 第17-18页 |
| ·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创作群体财产和精神利益的需要 | 第18-19页 |
| ·保护国家文化安全,促进国家间利益平衡的需要 | 第19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制度理念比较 | 第19-23页 |
| ·保护传统与保护创新 | 第20页 |
| ·保护群体权利与个人权利中心 | 第20-21页 |
| ·侧重来源群体的精神利益与侧重个人财产利益 | 第21-23页 |
| 第2章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 | 第23-35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法律保护的可能模式 | 第23-29页 |
| ·著作权法保护模式 | 第23-25页 |
| ·综合法律保护模式: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特设法定权利 | 第25-26页 |
| ·公有领域付费制度 | 第26-28页 |
| ·特别法保护模式 | 第28-29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 | 第29-35页 |
|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框架 | 第29-31页 |
| ·以特别法为核心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 第31-35页 |
| 第3章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特别立法的具体内容 | 第35-50页 |
| ·权利客体及权利主体 | 第35-37页 |
| ·权利客体 | 第35-36页 |
| ·权利主体 | 第36-37页 |
| ·权利内容及权利限制 | 第37-45页 |
| ·权利内容 | 第37-42页 |
| ·权利限制 | 第42-45页 |
| ·相关权利人的法律地位 | 第45-48页 |
| ·传承人 | 第45-46页 |
| ·收集整理者 | 第46-47页 |
| ·改编者 | 第47-48页 |
| ·侵权行为类型及法律责任 | 第48-50页 |
| ·侵权行为类型 | 第48-49页 |
| ·侵权责任 | 第49-50页 |
| 结语 | 第50-52页 |
| 参考文献 | 第52-54页 |
| 致谢 | 第54-55页 |
| 附录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