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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用卡冒用的民事责任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页
一、信用卡概述第10-16页
 (一) 信用卡的定义第10-12页
  1.国外关于信用卡的定义第10-11页
  2.我国关于信用卡的定义第11-12页
 (二) 信用卡的性质第12页
 (三) 信用卡的功能第12-14页
  1.支付结算功能第13页
  2.消费信贷功能第13页
  3.转账结算功能第13页
  4.信贷功能第13页
  5.提取现金功能第13-14页
  6.规模购买功能第14页
 (四) 信用卡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关系第14-16页
  1.信用卡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第14页
  2.信用卡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14-15页
  3.信用卡当事人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第15-16页
二、信用卡冒用及其民事责任概述第16-18页
 (一) 信用卡冒用的界定第16-17页
 (二) 信用卡被冒用后的民事责任概述第17-18页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信用卡冒用民事责任的立法第18-22页
 (一) 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第18-19页
  1.关于自负额的规定第18页
  2.由持卡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规定第18-19页
  3.持卡人免负担自负额的规定第19页
 (二) 美国的相关规定第19-21页
  1."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归属"的规定第19-20页
  2."举证责任"的规定第20-21页
  3."消费者承担全部责任"的规定第21页
 (三)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第21-22页
  1.英国的有关规定第21页
  2.韩国的有关规定第21页
  3.澳大利亚的有关规定第21-22页
四、我国关于信用卡冒用民事责任的立法及实践第22-26页
 (一) 我国现行立法第22页
 (二) 我国商业银行的规定及实践第22-24页
 (三) 我国现行立法的不足第24-26页
  1.界定冒用风险的标准过于简单第24页
  2.对持卡人规定的责任过重第24页
  3.对银行规定的责任过轻第24-25页
  4.没有规定特约商户的责任第25-26页
  5.法律责任不一致第26页
五、完善我国信用卡冒用民事责任的立法建议第26-32页
 (一) 尽早出台《银行卡条例》第26-27页
 (二) 明确挂失后冒用的损失由银行承担第27页
 (三) 明确挂失前二十四小时冒用的损失承担第27-32页
  1.持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责任限额第27-28页
  2.明确举证责任由银行承担第28-29页
  3.明确特约商户应当承担的责任第29-30页
  4.明确银行应当承担的责任第30-32页
结论第32-34页
参考文献第34-38页
致谢第38-40页
研究生履历第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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