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基本理论 | 第10-16页 |
第一节 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概念辨析 | 第10-11页 |
一、诉前证据保全概念的学理争鸣 | 第10-11页 |
二、证据保全概念的特点 | 第11页 |
第二节 诉前证据保全的属性辨析 | 第11-12页 |
一、诉前证据保全属性的学理争鸣 | 第11-12页 |
二、诉前证据保全属性争议的搁置 | 第12页 |
第三节 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功能 | 第12-16页 |
一、传统功能之保全证据 | 第12-13页 |
二、现代功能之事实确定 | 第13-14页 |
三、现代功能之证据开示 | 第14页 |
四、现代功能之促成裁判外纠纷解决 | 第14-16页 |
第二章 我国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及运行状况评析 | 第16-24页 |
第一节 我国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现行立法 | 第16-18页 |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典中关于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规定 | 第16页 |
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规定 | 第16页 |
三、《民事证据规定》中关于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规定 | 第16-17页 |
四、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中关于诉前证据保全的相关规定 | 第17页 |
五、海事特别诉讼程序中关于诉前证据保全的相关规定 | 第17-18页 |
六、《仲裁法》、《公证法》中关于诉前证据保全的相关规定 | 第18页 |
第二节 我国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司法运行状况 | 第18-21页 |
一、案例样本解析 | 第19页 |
二、基本状态分析 | 第19-21页 |
第三节 我国现行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评价 | 第21-24页 |
一、诉前证据保全执行主体单一 | 第21页 |
二、证据保全的条件单一 | 第21-22页 |
三、保全方法原则性过大 | 第22页 |
四、保全证据的效力未定 | 第22-23页 |
五、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障缺失 | 第23页 |
六、未规定证据保全程序实施中的和解协议效力 | 第23页 |
七、保全程序的费用规定不明确 | 第23-24页 |
第三章 域外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介评 | 第24-36页 |
第一节 德国的独立证据调查程序 | 第24-27页 |
一、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 | 第24-25页 |
二、诉前证据保全的管辖 | 第25页 |
三、诉前证据保全的申请 | 第25页 |
四、诉前证据保全的保障程序 | 第25页 |
五、诉前证据保全的裁定 | 第25页 |
六、诉前证据保全的方式 | 第25-26页 |
七、鉴定人的决定与回避 | 第26页 |
八、本案诉讼上证据结果的利用与和解的运用 | 第26页 |
九、费用负担 | 第26-27页 |
第二节 日本的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 第27-31页 |
一、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 | 第27页 |
二、诉前证据保全的管辖 | 第27-28页 |
三、诉前证据保全的保障程序 | 第28页 |
四、诉前证据保全的裁定 | 第28页 |
五、诉前证据保全的效力 | 第28页 |
六、证据保全的费用 | 第28-29页 |
七、起诉前当事人照会程序 | 第29页 |
八、起诉前证据收集处分程序 | 第29-31页 |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 第31-33页 |
一、法院依职权启动的缺失 | 第31页 |
二、诉前证据保全的条件 | 第31页 |
三、诉前和解协议 | 第31-33页 |
第四节 域外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33-36页 |
一、形式层面透析 | 第33-34页 |
二、立法理念及导向 | 第34-36页 |
第四章 我国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完善 | 第36-43页 |
第一节 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完善的基本要求 | 第36-37页 |
一、贯彻程序主体性原则 | 第36页 |
二、案件分流 | 第36页 |
三、疏减讼源 | 第36-37页 |
四、预防纠纷的扩大 | 第37页 |
第二节 我国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具体规则的完善 | 第37-43页 |
一、扩充诉前证据保全的启动条件 | 第37-38页 |
二、增设诉前证据保全紧急管辖制度 | 第38页 |
三、明确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事项 | 第38-39页 |
四、明确诉前证据保全的效力 | 第39-40页 |
五、促成和解协议的达成 | 第40页 |
六、诉前证据保全程序中的当事人程序权益保障 | 第40-41页 |
七、诉讼费用与担保 | 第41-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46-47页 |
后记 | 第47-48页 |
致谢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