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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批判与重构

中文摘要第5-7页
ABSTRACT第7-8页
引言第9-10页
第一部分 “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理论界定第10-14页
    一、“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起源第10-11页
    二、“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理论界定第11-14页
        (一)“警检一体化”是一种侦查模式第11-12页
        (二)“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存在着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的现象第12页
        (三)“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产生是侦查权和控诉权的同质性、同向性决定的第12-14页
第二部分 警检关系的域外考察第14-19页
    一、分析大陆法系各个国家做法,可得出各国“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下列共同点第14-17页
        (一)“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优越性第14-15页
        (二)“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前提是警检分立而绝不是警检不分第15页
        (三)“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中检察机关居于主导地位第15-16页
        (四)“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围绕着收集合法证据、提高诉讼效率这一中心任务展开第16-17页
    二、从与“警检分立”的比较看“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弊端第17页
    三、“警检分立”和“警检一体”两种模式有相互借鉴相互融合的发展态势第17-19页
第三部分 我国警检关系的司法现状第19-26页
    一、警检关系的“相互制约”在立法层面上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定第20-22页
        (一) 立案环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制约需要法律进行补充规定第20-21页
        (二) 批捕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双向制约需要法律进行补充规定第21页
        (三) 检察机关出于法律监督者的宪法地位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实施全方位的法律监督也存在程序性制约后果缺乏的问题第21-22页
    二、司法实践中警检关系存在配合有余、制约不力等问题第22-26页
        (一) 警检关系中“相互制约”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贯彻不力第22页
        (二) 诉讼任务和职能一致性决定了警检之间更重视配合而不是制约第22-23页
        (三)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传统地位及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削弱了侦查监督的力度第23页
        (四) 我国缺乏程序性法律制约后果影响到警检关系的合理性第23-26页
第四部分 “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在我国适用的利弊分析第26-31页
    一、全盘移植“警检一体化”将会造成中外诉讼文化和历史传统的冲突第27页
    二、“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将因在我国没有政治体制基础而难以落实到位第27-28页
    三、“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与我国检察制度设立的初衷相悖第28-29页
    四、国外“警检一体化”指导下的实践中仍然主要由警察机关行使侦查权第29-31页
第五部分 我国警检关系的正当化理论探索—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第31-39页
    一、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概念、理论基础和诉讼任务第32-34页
        (一) “检察指导侦查”的概念第32页
        (二) 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理论基础第32-33页
        (三) 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任务第33-34页
    二、从立法层面上完善“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设想第34-38页
        (一) 从立法上明确“检察指导侦查”制度这一法律概念第35页
        (二) 检察机关指导侦查案件的范围应由法律明确规定第35页
        (三) 检察指导侦查的程序应由法律明确规定从而规范指导行为第35-37页
        (四) 立法必须明确规定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程序性法律后果第37页
        (五) 与“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相配套建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第37-38页
    三、从司法层面上完善“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两个问题第38-39页
        (一) 在我国司法体制下实施“检察指导侦查”制度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必须达成合意第38页
        (二) “检察指导侦查”制度需要国家加大对检察机关人力、物力的投入第38-39页
结束语第39-40页
参考文献第40-42页
致谢第42-43页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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