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5-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部分 “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理论界定 | 第10-14页 |
一、“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起源 | 第10-11页 |
二、“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理论界定 | 第11-14页 |
(一)“警检一体化”是一种侦查模式 | 第11-12页 |
(二)“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存在着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的现象 | 第12页 |
(三)“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产生是侦查权和控诉权的同质性、同向性决定的 | 第12-14页 |
第二部分 警检关系的域外考察 | 第14-19页 |
一、分析大陆法系各个国家做法,可得出各国“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下列共同点 | 第14-17页 |
(一)“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优越性 | 第14-15页 |
(二)“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前提是警检分立而绝不是警检不分 | 第15页 |
(三)“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中检察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 第15-16页 |
(四)“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围绕着收集合法证据、提高诉讼效率这一中心任务展开 | 第16-17页 |
二、从与“警检分立”的比较看“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的弊端 | 第17页 |
三、“警检分立”和“警检一体”两种模式有相互借鉴相互融合的发展态势 | 第17-19页 |
第三部分 我国警检关系的司法现状 | 第19-26页 |
一、警检关系的“相互制约”在立法层面上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定 | 第20-22页 |
(一) 立案环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制约需要法律进行补充规定 | 第20-21页 |
(二) 批捕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双向制约需要法律进行补充规定 | 第21页 |
(三) 检察机关出于法律监督者的宪法地位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实施全方位的法律监督也存在程序性制约后果缺乏的问题 | 第21-22页 |
二、司法实践中警检关系存在配合有余、制约不力等问题 | 第22-26页 |
(一) 警检关系中“相互制约”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贯彻不力 | 第22页 |
(二) 诉讼任务和职能一致性决定了警检之间更重视配合而不是制约 | 第22-23页 |
(三)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传统地位及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削弱了侦查监督的力度 | 第23页 |
(四) 我国缺乏程序性法律制约后果影响到警检关系的合理性 | 第23-26页 |
第四部分 “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在我国适用的利弊分析 | 第26-31页 |
一、全盘移植“警检一体化”将会造成中外诉讼文化和历史传统的冲突 | 第27页 |
二、“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将因在我国没有政治体制基础而难以落实到位 | 第27-28页 |
三、“警检一体化”侦查模式与我国检察制度设立的初衷相悖 | 第28-29页 |
四、国外“警检一体化”指导下的实践中仍然主要由警察机关行使侦查权 | 第29-31页 |
第五部分 我国警检关系的正当化理论探索—检察指导侦查制度 | 第31-39页 |
一、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概念、理论基础和诉讼任务 | 第32-34页 |
(一) “检察指导侦查”的概念 | 第32页 |
(二) 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32-33页 |
(三) 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任务 | 第33-34页 |
二、从立法层面上完善“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设想 | 第34-38页 |
(一) 从立法上明确“检察指导侦查”制度这一法律概念 | 第35页 |
(二) 检察机关指导侦查案件的范围应由法律明确规定 | 第35页 |
(三) 检察指导侦查的程序应由法律明确规定从而规范指导行为 | 第35-37页 |
(四) 立法必须明确规定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程序性法律后果 | 第37页 |
(五) 与“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相配套建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 第37-38页 |
三、从司法层面上完善“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的两个问题 | 第38-39页 |
(一) 在我国司法体制下实施“检察指导侦查”制度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必须达成合意 | 第38页 |
(二) “检察指导侦查”制度需要国家加大对检察机关人力、物力的投入 | 第38-39页 |
结束语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2页 |
致谢 | 第42-43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