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13页 |
一、 早期法律实证主义者对自然法的批判及特点评析 | 第13-34页 |
(一) 自然法是脱离实际的虚构:边沁对自然法思想的批判 | 第13-20页 |
(二) 自然法并非真正的法律科学:奥斯丁对自然法思想的批判 | 第20-29页 |
(三) 早期法律实证主义者对自然法进行批判的特点评析 | 第29-34页 |
二、 中期法律实证主义者对自然法的批判及特点评析 | 第34-47页 |
(一) “纯粹法”理论对自然法思想的彻底解构:凯尔森对自然法思想的批判 | 第34-43页 |
(二) 凯尔森对自然法进行批判的特点评析 | 第43-47页 |
三、 晚近的“新分析法学”对自然法的批判及特点评析 | 第47-60页 |
(一) 以哈特为代表的“新分析法学”对自然法目的论的批判 | 第47-49页 |
(二) 哈特与新自然法学者在“法律和道德关系”问题上的现代争论 | 第49-56页 |
(三) 哈特对自然法进行批判的特点评析 | 第56-60页 |
四、 结语 | 第60-63页 |
参考文献 | 第63-67页 |
致谢 | 第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