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绪论 | 第9-12页 |
第一章 我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概述 | 第12-18页 |
第一节 我国庭前会议制度概况 | 第12-13页 |
一、我国庭前会议制度所适用的刑事案件范畴 | 第12页 |
二、我国庭前会议制度的参与人员 | 第12页 |
三、我国庭前会议制度的内涵 | 第12-13页 |
第二节 庭前会议程序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内容 | 第13-14页 |
第三节 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14-16页 |
一、实现程序正义 | 第14页 |
二、体现审判公正 | 第14-15页 |
三、便于集中审理 | 第15-16页 |
四、提高诉讼效率 | 第16页 |
第四节 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的重要性 | 第16-18页 |
第二章 域外庭前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现状 | 第18-27页 |
第一节 英美法系中庭前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规定 | 第18-21页 |
一、美国的审前动议程序 | 第18-20页 |
二、英国的审判之中的审判程序 | 第20页 |
三、香港的审前讨论会 | 第20-21页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庭前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规定 | 第21-25页 |
一、法国的预审制度 | 第21-22页 |
二、德国的中间程序 | 第22-23页 |
三、日本的争点及证据的整理程序 | 第23-24页 |
四、俄罗斯的预审听证程序 | 第24-25页 |
第三节 域外庭前程序对我国的启迪 | 第25-27页 |
一、庭前会议程序须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 第25页 |
二、增强庭前会议程序的基本功能 | 第25-27页 |
第三章 我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引发的困境 | 第27-32页 |
第一节 适用案件范畴不统一 | 第28-29页 |
第二节 启动方式、主体不确定 | 第29页 |
第三节 主持者规定不明确 | 第29-30页 |
第四节 被告人是否必须参加存在争议 | 第30页 |
第五节 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律效力不确定 | 第30-32页 |
第四章 我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完善 | 第32-49页 |
第一节 建立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制度的告知机制 | 第32-34页 |
一、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制度所应告知的内容 | 第33页 |
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制度的告知时间及形式 | 第33-34页 |
三、辩护人的告知权利 | 第34页 |
第二节 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启动程序 | 第34-36页 |
一、程序的启动权和决定权 | 第34-35页 |
二、启动时——开庭以前 | 第35页 |
三、程序启动条件——适用的案件类型 | 第35-36页 |
第三节 庭前会议程序的主持审查机制 | 第36-40页 |
一、审查权主持者 | 第36-38页 |
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审查内容 | 第38页 |
三、庭前会议非法证据审查结果 | 第38-39页 |
四、审查结果的司法救济 | 第39-40页 |
第四节 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召开机制 | 第40-41页 |
一、庭前会议召开的形式 | 第40页 |
二、庭前会议召开的次数与时长 | 第40-41页 |
三、庭前会议召开的地点 | 第41页 |
四、召开庭前会议的时间 | 第41页 |
第五节 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参与人员 | 第41-43页 |
一、被告参加庭前会议的可能性 | 第42页 |
二、庭前会议中证人、鉴定人出庭的可能性 | 第42页 |
三、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出席庭前会议的必要性 | 第42-43页 |
第六节 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效力问题 | 第43-49页 |
一、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效力的争议 | 第43-45页 |
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效力的约束力 | 第45-46页 |
三、第二审程序适用庭前会议程序的问题 | 第46页 |
四、排除非法证据的处理结果程序载体 | 第46-47页 |
五、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效力影响 | 第47-49页 |
结语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2页 |
致谢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