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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犯罪存留养亲制度研究--以《刑案汇览》为材料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4页
 一、选题意义第10-11页
 二、研究现状第11页
 三、创新之处与研究方法第11-14页
第一章 对犯罪存留养亲制度历史发展的考察第14-28页
 一、犯罪存留养亲制度的起源第14-18页
  (一)犯罪存留养亲制度的概念与其产生的时代背景第14-16页
  (二)北魏时犯罪存留养亲制度的最初立法第16-18页
 二、承前启后——唐代犯罪留养制度的承继与立基第18-22页
  (一)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适用留养的规定第18-21页
  (二)在适用程序上与北魏律留养规定的区别第21页
  (三)应对留养过程中留养情形变更的方法第21-22页
 三、宋金元明时期犯罪留养制度的沿袭与发展第22-24页
  (一)宋代对唐律的全面继承第22页
  (二)官与养济——金代的另一种创制第22-23页
  (三)元代新增了徒罪留养的规定第23-24页
  (四)明代完成了犯罪留养制度立法的最终形态第24页
 四、清代的犯罪存留养亲制度第24-28页
  (一)参汉酌金——清初立法对明律留养制度的继承第24-25页
  (二)清代中后期对留养的大量适用以及晚期的衰微与废除第25-28页
第二章 对《刑案汇览》中犯罪存留养亲案例的分类解读第28-40页
 一、随案声请准予留养的案件第28-29页
 二、秋审情实二次改缓后声请准予留养的案件第29-31页
 三、明确不得准予留养的案件第31-32页
 四、不宜随案声请留养而等待秋审报批的案件第32-33页
 五、出现舞弊捏饰情形的留养案件的处理第33-34页
 六、犯亲状态变化对留养实现造成的影响第34-37页
 七、关于“通行”及其法律约束力第37-40页
第三章 清代留养案办理中呈现出的诸多司法生态第40-50页
 一、官员的司法责任与处理留养案件的审慎态度第40-41页
 二、“检查旧案,情罪相同”——以援引比附的方式阐述裁判理第41-43页
 三、案情特别,有例不依——特殊案件的特殊处理第43-44页
 四、从法无可恕到情有可原——救生观念下的司法逻辑第44-47页
 五、“情实二次改缓再行查办”——先有牢狱之苦,后免流死之罚第47-50页
第四章 犯罪留养制度在清末法制改革中的存废争议第50-58页
 一、制度之过抑或司法之过?——从嘉庆上谕说起第50-52页
 二、在礼法之争中走向末路的犯罪留养制度第52-58页
结论第58-60页
参考文献第60-62页
致谢第62-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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