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4页 |
一、选题意义 | 第10-11页 |
二、研究现状 | 第11页 |
三、创新之处与研究方法 | 第11-14页 |
第一章 对犯罪存留养亲制度历史发展的考察 | 第14-28页 |
一、犯罪存留养亲制度的起源 | 第14-18页 |
(一)犯罪存留养亲制度的概念与其产生的时代背景 | 第14-16页 |
(二)北魏时犯罪存留养亲制度的最初立法 | 第16-18页 |
二、承前启后——唐代犯罪留养制度的承继与立基 | 第18-22页 |
(一)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适用留养的规定 | 第18-21页 |
(二)在适用程序上与北魏律留养规定的区别 | 第21页 |
(三)应对留养过程中留养情形变更的方法 | 第21-22页 |
三、宋金元明时期犯罪留养制度的沿袭与发展 | 第22-24页 |
(一)宋代对唐律的全面继承 | 第22页 |
(二)官与养济——金代的另一种创制 | 第22-23页 |
(三)元代新增了徒罪留养的规定 | 第23-24页 |
(四)明代完成了犯罪留养制度立法的最终形态 | 第24页 |
四、清代的犯罪存留养亲制度 | 第24-28页 |
(一)参汉酌金——清初立法对明律留养制度的继承 | 第24-25页 |
(二)清代中后期对留养的大量适用以及晚期的衰微与废除 | 第25-28页 |
第二章 对《刑案汇览》中犯罪存留养亲案例的分类解读 | 第28-40页 |
一、随案声请准予留养的案件 | 第28-29页 |
二、秋审情实二次改缓后声请准予留养的案件 | 第29-31页 |
三、明确不得准予留养的案件 | 第31-32页 |
四、不宜随案声请留养而等待秋审报批的案件 | 第32-33页 |
五、出现舞弊捏饰情形的留养案件的处理 | 第33-34页 |
六、犯亲状态变化对留养实现造成的影响 | 第34-37页 |
七、关于“通行”及其法律约束力 | 第37-40页 |
第三章 清代留养案办理中呈现出的诸多司法生态 | 第40-50页 |
一、官员的司法责任与处理留养案件的审慎态度 | 第40-41页 |
二、“检查旧案,情罪相同”——以援引比附的方式阐述裁判理 | 第41-43页 |
三、案情特别,有例不依——特殊案件的特殊处理 | 第43-44页 |
四、从法无可恕到情有可原——救生观念下的司法逻辑 | 第44-47页 |
五、“情实二次改缓再行查办”——先有牢狱之苦,后免流死之罚 | 第47-50页 |
第四章 犯罪留养制度在清末法制改革中的存废争议 | 第50-58页 |
一、制度之过抑或司法之过?——从嘉庆上谕说起 | 第50-52页 |
二、在礼法之争中走向末路的犯罪留养制度 | 第52-58页 |
结论 | 第58-60页 |
参考文献 | 第60-62页 |
致谢 | 第62-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