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9页 |
一、贷款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 第9-16页 |
(一) 贷款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 第9-13页 |
1.以虚假手段骗取贷款后又归还贷款的 | 第10页 |
2.以虚假手段骗取贷款后有归还能力而不归还的 | 第10-11页 |
3.以虚假手段骗取贷款后无能力归还的 | 第11-12页 |
4.假冒他人名义贷款的 | 第12-13页 |
(二) “非法占有目的”形成的时间 | 第13页 |
(三) 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的界限 | 第13-16页 |
二、贷款诈骗罪中的单位犯罪问题 | 第16-28页 |
(一) 单位贷款诈骗行为定罪的必要性 | 第16-19页 |
(二) 单位贷款诈骗行为的刑事责任分析 | 第19-28页 |
1.贷款诈骗罪中实为自然人贷款诈骗的情形 | 第19-21页 |
2.贷款诈骗罪中实为单位贷款诈骗的情形 | 第21-28页 |
三、贷款诈骗罪客观行为的认定 | 第28-39页 |
(一) 采取“列举式立法”的客观行为方式的认定 | 第29-33页 |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贷款的行为 | 第29-30页 |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贷款的行为 | 第30-31页 |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贷款的行为 | 第31-32页 |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贷款的行为 | 第32-33页 |
(二) 采取“盖然式立法”的其他方法的认定 | 第33-39页 |
1.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内涵和外延 | 第33-36页 |
2.贷款诈骗罪中“时空条件”成立的认定 | 第36-39页 |
四、贷款诈骗罪中的犯罪数额问题 | 第39-44页 |
(一) 关于贷款诈骗罪犯罪数额标准的认定问题 | 第39-41页 |
1.行骗数额 | 第39-40页 |
2.交付数额 | 第40页 |
3.实际损失数额 | 第40页 |
4.实际所得数额 | 第40-41页 |
(二) 贷款诈骗罪犯罪既遂与未遂中的数额问题 | 第41-42页 |
(三) 贷款诈骗罪犯罪数额中是否包括利息和孳息 | 第42-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8页 |
后记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