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6页 |
前言 | 第6-7页 |
一、寻衅滋事罪概述 | 第7-12页 |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发展 | 第7-8页 |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 第8-12页 |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 第8-9页 |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 第9-10页 |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 第10-11页 |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 第11页 |
5、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 第11-12页 |
二、相关争议评析 | 第12-19页 |
(一)寻衅滋事行为是否局限于“公共场所” | 第12-13页 |
(二)寻衅滋事罪是否需要“流氓动机和目的” | 第13-15页 |
1、对于“流氓动机和目的”的争议 | 第13页 |
2、本文观点 | 第13-15页 |
(三)寻衅滋事行为对象是否具有“随意性” | 第15-16页 |
(四)寻衅滋事行为造成重结果的,该如何认定 | 第16-17页 |
(五)对于实施多次行为的规范评价 | 第17-19页 |
三、寻衅滋事罪相关问题带来的启示 | 第19-24页 |
(一)司法判断的启示 | 第19-22页 |
1、“随意殴打他人”型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关系 | 第19-20页 |
2、“辱骂他人”型寻衅滋事罪与侮辱罪的关系 | 第20-21页 |
3、“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关系 | 第21-22页 |
4、“任意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关系 | 第22页 |
5、“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型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联系 | 第22页 |
(二)立法启示 | 第22-24页 |
参考文献 | 第24-25页 |
致谢 | 第25-2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