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第4-5页 |
摘要 | 第5-7页 |
ABSTRACT | 第7-9页 |
目录 | 第10-12页 |
导论 | 第12-17页 |
一、 论题界定 | 第12-13页 |
二、 概念选用 | 第13-14页 |
三、 概念界定 | 第14-17页 |
第一章 中国环保非政府组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之困境分析 | 第17-23页 |
第一节 当事人适格理论的限制 | 第17-19页 |
一、 当事人适格理论的法律认同 | 第17-18页 |
二、 当事人适格理论的功能推定 | 第18-19页 |
第二节 非政府组织本身发展的局限 | 第19-21页 |
一、 非政府组织的局限性与消极性的内在要素 | 第19-20页 |
二、 非政府组织的局限性与消极性的外在要素 | 第20-21页 |
本章小结 | 第21-23页 |
第二章 中国环保非政府组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之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第23-34页 |
第一节 必要性分析 | 第23-29页 |
一、 环保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特殊价值 | 第23-26页 |
二、 个体私益与环境公益冲突的必然选择 | 第26-27页 |
三、 解决日趋严重的行政行为侵害环境公益的现实需要 | 第27-29页 |
第二节 可行性分析 | 第29-32页 |
一、 蛛丝马迹:重塑“原告适格理论” | 第29-31页 |
二、 另辟蹊径:预防滥诉风险 | 第31-32页 |
本章小结 | 第32-34页 |
第三章 中国环保非政府组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之经验借鉴 | 第34-50页 |
第一节 “美国公民诉讼”中环保非政府组织原告起诉资格的确立 | 第34-36页 |
第二节 立法例证 | 第36-42页 |
一、 原告资格 | 第40-41页 |
二、 诉前通知程序 | 第41页 |
三、 其他制度要点 | 第41-42页 |
第三节 判例例证 | 第42-48页 |
一、 保护哈德逊优美环境协会诉联邦电力委员会案 | 第42-43页 |
二、 塞尔拉俱乐部诉内政部长莫顿案 | 第43-45页 |
三、 鲁坚诉野生生物保护者案 | 第45-46页 |
四、 马塞诸塞州诉联邦环保局案 | 第46-48页 |
本章小结 | 第48-50页 |
第四章 中国环保非政府组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之制度建构 | 第50-55页 |
第一节 中国非政府组织获得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限制条件 | 第50-51页 |
第二节 保障中国环保非政府组织获得原告资格的配套保障条件 | 第51-52页 |
一、 形成二元良性互动模式下的“耦合支撑关系” | 第51页 |
二、 创立适宜的律师费规则 | 第51-52页 |
第三节 防止中国环保非政府组织滥用原告资格的程序性规定 | 第52-53页 |
一、 设立环保非政府组织作为原告主体的前置程序限制 | 第52-53页 |
二、 设立诉讼赔偿机制 | 第53页 |
三、 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 第53页 |
本章小结 | 第53-55页 |
第五章 结论 | 第55-57页 |
参考文献 | 第57-61页 |
附录 | 第61-67页 |
致谢 | 第67-68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