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家事审判专业化之立法构建
中文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序言 | 第10-11页 |
一、试点情况分析 | 第11-13页 |
(一) 我国民事家事审判专业化的实务探索情况 | 第11-12页 |
1. 广东模式 | 第11页 |
2. 徐州模式 | 第11-12页 |
(二) 实务探索成效分析 | 第12-13页 |
1. 契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调解模式 | 第12页 |
2. 符合家事案件特性的审理制度 | 第12页 |
3. 适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 | 第12-13页 |
4. 应对家事案件的人身保护制度 | 第13页 |
二、专业化家事审判立法构建的必要性 | 第13-15页 |
(一) 家事案件自身性质的需要 | 第13-14页 |
1. 家庭的伦理性 | 第13-14页 |
2. 隐私性与社会性并存 | 第14页 |
3. 家事关系的未来延续性 | 第14页 |
(二) 家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需要 | 第14-15页 |
(三) 保障实体法顺利实施的需要 | 第15页 |
三、我国家事审判专业化的立法构建 | 第15-22页 |
(一) 家事案件应遵循的特别原则 | 第15-18页 |
1. 职权主义原则 | 第15-16页 |
2. 不公开审理原则 | 第16-17页 |
3. 家事案件中弱势群体保护原则 | 第17-18页 |
(二) 明确界定家事案件的范围 | 第18页 |
(三) 审判机构与审判人员的设置 | 第18-20页 |
1. 审判机构专门化 | 第18-19页 |
2. 审判人员专业化 | 第19-20页 |
(四) 设立家事保全制度 | 第20-22页 |
1. 赋予法院依职权启动保全程序的权力 | 第20-21页 |
2. 采取禁止处分特定财产的措施 | 第21页 |
3. 设置家事审判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 第21-22页 |
结语 | 第22-23页 |
参考文献 | 第23-25页 |
致谢 | 第2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