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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罗毕国际残骸清除公约》水域适用范围的研究

摘要第5-6页
ABSTRACT第6-7页
引言第10-11页
第1章 《内罗毕国际残骸清除公约》概述第11-18页
    1.1 《内罗毕国际残骸清除公约》简介第11-12页
    1.2 我国残骸清除制度的现状第12-13页
    1.3 我国残骸清除制度与《公约》的不同第13-18页
        1.3.1 责任主体和费用承担主体的比较第13-14页
        1.3.2 残骸清除作业规定的比较第14-15页
        1.3.3 适用范围的比较第15-18页
第2章 《公约》对制定扩大适用范围规则的演化过程第18-23页
    2.1 扩大适用至领海及内水意见的提出第18页
    2.2 扩大适用至领海及内水意见的讨论第18-23页
        2.2.1 1998年《残骸清除草案》中的规定第18-19页
        2.2.2 1999年IMO第80次会议的讨论第19页
        2.2.3 2003年第87次和2004年88次会议上的讨论第19-20页
        2.2.4 2007年扩大适用规则的基本形成第20-22页
        2.2.5 《公约》的"原则加选择性适用"的规则第22-23页
第3章 对于《公约》扩大适用范围规定的分析第23-49页
    3.1 继续适用与非继续适用规定的介绍第23-26页
    3.2 对非继续适用规定的分析第26-34页
        3.2.1 对《公约》第二条第四款的分析与建议第26-28页
        3.2.2 对于受影响国家通知和协商义务以及同意行动的排除第28-29页
        3.2.3 排除沿岸国介入残骸打捞的规定方面的分析第29-31页
        3.2.4 对其他国家介入残骸清除的权利限制的分析第31页
        3.2.5 缔约国确保登记所有人的清除义务和保险义务第31-33页
        3.2.6 对于第十五条"争端的解决"的排除适用分析第33-34页
    3.3 对于适用的规则的分析第34-38页
        3.3.1 对于船舶的报告、定位及标记规定的分析第34-36页
        3.3.2 强制保险和直诉制度规定的分析第36-38页
    3.4 如果扩大适用之后对我国各方面影响第38-46页
        3.4.1 对我国整体残骸清除实践的影响第38-39页
        3.4.2 对我国海事行政机关的影响第39-44页
        3.4.3 对我国航运企业的影响第44页
        3.4.4 对保险公司和沉船沉物打捞企业的影响第44-45页
        3.4.5 对我国领海主权的影响第45-46页
    3.5 "世越号"打捞对我国残骸打捞制度的启示第46-49页
        3.5.1 "对等原则"下的风险考量第47-49页
第4章 对《公约》扩大适用之后产生问题的讨论第49-51页
    4.1 公约扩大适用之后,对于没有产生危害的残骸的处理第49页
    4.2 第三条第二款中对"其他措施"的解释第49-50页
    4.3 公约不扩大适用的替代措施第50-51页
结论第51-54页
参考文献第54-58页
致谢第58-59页
作者简介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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