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举证时限制度
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我国举证时限制度存在的缺陷 | 第9-19页 |
第一节 举证时限制度存在的理论困惑 | 第9-11页 |
一、 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争议 | 第9-10页 |
二、 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确定 | 第10-11页 |
第二节 举证时限制度存在的立法问题 | 第11-15页 |
一、 判断是否采纳逾期证据的理由不明确 | 第11-12页 |
二、 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 | 第12-14页 |
三、 失权制度缺乏相应的救济程序 | 第14-15页 |
第三节 举证时限制度存在的实践困境 | 第15-19页 |
一、 审判主体承受巨大的办案压力 | 第15页 |
二、 指定期限未充分考虑个案的差异性 | 第15-16页 |
三、 各级法官对举证时限制度的态度不一致 | 第16-17页 |
四、 失权判决不为当事人认可 | 第17-19页 |
第二章 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缺陷存在的成因剖析 | 第19-26页 |
第一节 诉讼环境层面的成因 | 第19-21页 |
一、 传统诉讼理念的制约 | 第19-20页 |
二、 审判主体欠缺法律素养 | 第20页 |
三、 忽视程序平等价值 | 第20-21页 |
第二节 举证时限制度层面的成因 | 第21-26页 |
一、 缺乏实践基础 | 第21-22页 |
二、 法律规范不统一 | 第22-24页 |
三、 配套制度不完备 | 第24-26页 |
第三章 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改革路径 | 第26-32页 |
第一节 举证时限制度的立法完善 | 第26-29页 |
一、 合理确定举证时限 | 第26-27页 |
二、 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机制 | 第27-28页 |
三、 规制失权制度的救济程序 | 第28-29页 |
第二节 完备与举证时限制度相关的配套制度 | 第29-32页 |
一、 证据交换制度 | 第29-30页 |
二、 举证释明指导制度 | 第30页 |
三、 文书命令提出制度 | 第30-32页 |
结语 | 第32-33页 |
参考文献 | 第33-35页 |
致谢 | 第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