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第1-7页 |
| ABSTRACT | 第7-9页 |
| 目录 | 第9-10页 |
| 引言 | 第10-13页 |
| 第一章 性别歧视的界定 | 第13-17页 |
| 一、什么是就业性别歧视? | 第13-14页 |
| 二、性别歧视的分类 | 第14-17页 |
| 第二章 欧盟和美国就业性别歧视举证模式之比较 | 第17-26页 |
| 一、性别歧视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 | 第17-21页 |
| (一) 欧盟法律中的举证责任 | 第17-19页 |
| (二) 美国法律中对就业性别歧视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 | 第19-21页 |
| 二、欧盟和美国举证责任的联系 | 第21-22页 |
| 三、证明责任与说明责任 | 第22-26页 |
| 第三章 我国就业性别歧视案件举证责任模式的选择 | 第26-35页 |
| 一、中国立法关于性别就业歧视案件举证责任的规定及缺陷 | 第26-28页 |
| 二、就业性别歧视的分类 | 第28-29页 |
| 三、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性别歧视行为的举证责任 | 第29-33页 |
| 四、劳动关系形成后性别歧视案件的举证责任 | 第33-35页 |
| 结论 | 第35-36页 |
| 参考文献 | 第36-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