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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1页
一、引言第11-14页
 (一) 研究背景第11-12页
 (二) 研究意义第12页
 (三) 研究目标第12-13页
 (四) 理论前提和研究方法第13-14页
  1. 理论前提第13-14页
  2. 研究方法第14页
二、小额信贷制度概述第14-23页
 (一) 小额信贷之界定第14-15页
 (二) 小额信贷的基本特征第15-17页
  1. 以低收入群体为服务对象第15页
  2. 独特的信贷资金要求第15-16页
  3. 无需担保的贷款形式第16页
  4. 自由的贷款管理模式第16页
  5. 明显的扶助三农目的第16-17页
 (三)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与发展过程第17-23页
  1. 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小额信贷模式的成功示范作用第17-19页
  2. 我国小额信贷制度的探索第19-21页
  3.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第21-23页
三、我国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规定及存在的问题剖析第23-35页
 (一) 我国现行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法律制度规定第23-25页
  1. 以服务三农为立法目的第23页
  2. 经营区域限定为某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第23-24页
  3. 性质为公司制企业法人第24页
  4. 以公司自有资金为资金来源,只贷不存为其基本原则第24页
  5. 监管主体为省级政府明确的主管部门第24-25页
  6. 以《指导意见》和《公司法》为基本依据第25页
 (二)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问题剖析第25-35页
  1. 高位阶法律制度缺失第25-27页
  2. 目标定位尚未清晰第27-29页
  3. 资金流向偏移初现第29-31页
  4. 风险防范难度较大第31-32页
  5. 监管机制尚未健全第32-33页
  6. 后续资金严重缺乏第33-34页
  7. 公司转制前景堪忧第34-35页
四、完善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制度的立法建议第35-46页
 (一) 完善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立法框架第35-37页
  1. 坚持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基本立法原则第35-36页
  2. 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为特殊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第36页
  3. 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业务范围第36-37页
  4. 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兼具商业性与扶助性的基本职能第37页
 (二) 确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规则第37-41页
  1. 确立审慎经营规则第37页
  2. 确立“小额、分散”的贷款发放原则第37-39页
  3. 确立多层次的贷款发放方式第39-41页
 (三) 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制度第41-43页
  1. 完善资本缴纳制度,引入分期缴纳资本制度第41-42页
  2. 确立货币为唯一的出资形式第42-43页
 (四) 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制度第43-44页
  1. 形成金融办、银监会、人民银行协同监管机制第43页
  2. 完善小额贷款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第43-44页
 (五)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第44-46页
  1. 建立信用评定制度第44页
  2. 建立较为灵活的利率制度第44-45页
  3. 完善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适当扶持第45-46页
结语第46-47页
致谢第47-48页
参考文献第48-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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