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3页 |
英文摘要 | 第3-6页 |
绪论 | 第6-7页 |
第一章 民事欺诈的概念及构成 | 第7-27页 |
第一节 民事欺诈的概念 | 第7-9页 |
第二节 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 | 第9-12页 |
一、欺诈人具有欺诈的故意 | 第9页 |
二、欺诈人具有欺诈行为 | 第9-10页 |
三、被欺诈人因欺诈而产生错误认识 | 第10-11页 |
四、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 第11-12页 |
第三节 民事欺诈与相关法律概念的区别 | 第12-24页 |
一、民事欺诈与胁迫 | 第12-13页 |
二、民事欺诈与重大误解 | 第13-15页 |
三、民事欺诈与显失公平 | 第15-16页 |
四、民事欺诈与乘人之危 | 第16-17页 |
五、民事欺诈与不当得利 | 第17-18页 |
六、民事欺诈与商业吹嘘 | 第18-20页 |
七、民事欺诈与真意保留 | 第20-21页 |
八、民事欺诈与诈骗犯罪 | 第21-24页 |
第四节 民事欺诈的常见表现形式 | 第24-26页 |
一、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履约能力,仍与他人签订合同 | 第24页 |
二、出示真样品,履行时却以伪劣产品替代 | 第24-25页 |
三、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 | 第25页 |
四、伪造产品产地或质量证明 | 第25页 |
五、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 第25页 |
六、制造虚假的供求现象 | 第25-26页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26-27页 |
第二章 民事欺诈的效力 | 第27-33页 |
第一节 因欺诈而为之民事行为应撤销的普遍规定 | 第27页 |
第二节 我国法律关于因欺诈而为之民事行为效力规定的发展 | 第27-31页 |
一、我国《民法通则》及旧《合同法》之规定——无效主义 | 第28页 |
二、我国新《合同法》之二元规定——无效或可撤销 | 第28-30页 |
三、因欺诈而为之民事行为效力的可撤销主义回归的必然性 | 第30-31页 |
第三节 我国未来民法典民事欺诈法律效力的设计 | 第31-32页 |
一、欺诈人为当事人一方的情形 | 第31页 |
二、欺诈人非当事人一方的情形 | 第31-32页 |
三、欺诈行为对第三人的影响 | 第32页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32-33页 |
第三章 民事欺诈的法律后果与救济 | 第33-39页 |
第一节 民事欺诈的法律后果 | 第33页 |
一、返还财产 | 第33页 |
二、赔偿损失 | 第33页 |
第二节 民事欺诈的救济 | 第33-38页 |
一、和解救济 | 第34页 |
二、调解救济 | 第34页 |
三、仲裁救济 | 第34-36页 |
四、诉讼救济 | 第36-38页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38-39页 |
结语 | 第39-41页 |
参考文献 | 第41-44页 |
致谢 | 第44-45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第45-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