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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坏自然环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美国、欧盟相关环境法律制度的研究

 摘 要第1-3页
Abstract第3-6页
前言第6-8页
第一章 环境的价值和评价方法第8-14页
 1-1 环境价值的分类第8-9页
 1-2 环境的评价方法第9-13页
  1-2-1 显示评价法(revealed preferences)第10-11页
  1-2-2 表明评价法(stated preferences)第11-13页
 1-3 小结第13-14页
第二章 自然环境公共信托理论的探讨----美国对破坏自然环境的损害赔偿规定的背景第14-22页
 2-1 政府受托义务的范围及关于对自然环境资源损害的赔偿第14-18页
 2-2 判例法的局限性第18-20页
 2-3 小结第20-22页
第三章 CERCLA 和自然环境资源损害赔偿的规定第22-35页
 3-1、自然环境资源损害赔偿规定的概要和损害评价的过程第22-31页
  3-1-1 CERCLA 中自然环境资源损害赔偿的概要第22-24页
  3-1-2 损害赔偿额的确定第24-31页
  3-1-3 CERCLA 存在的问题第31页
 3-2、损害评价程序的研讨---围绕 CVM 的争论第31-33页
 3-3 小结第33-35页
第四章 油污法(OPA90)和自然环境资源损害赔偿规定第35-46页
 4-1 自然环境资源损害赔偿规定和损害评价程序第35-44页
  4-1-1 自然环境资源损害赔偿规定的概要第35-37页
  4-1-2 损害赔偿额的评价第37-44页
 4-2、关于 NOAA 最终规则损害评价程序的探讨第44-45页
 4-3、小结第45-46页
第五章 欧盟的环境损害责任制度第46-52页
 5-1 指令案的立法过程第46-47页
 5-2 指令案的责任制度的框架和损害评价程序第47-50页
  5-2-1 指令案的责任制度的框架第47-49页
  5-2-2 损害评价程序第49-50页
 5-3、对损害评价程序的分析第50-51页
 5-4 小结第51-52页
第六章 对我国环境立法的启示第52-61页
 6-1 我国环境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第52-54页
  6-1-1 缺乏完整的实施民事救济的程序第52-53页
  6-1-2 环保原则的缺陷第53页
  6-1-3 自然环境资源管理的缺位第53-54页
  6-1-4 环境权的规定仍不完善第54页
 6-2 欧、美环境法律制度的特点第54-56页
  6-2-1 保护的范围广泛第54页
  6-2-2 有实用的环境保护的理论和原则第54-55页
  6-2-3 有健全的环境保护的保障制度第55-56页
 6-3 欧、美环境法律对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启示第56-60页
  6-3-1 调整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原则第56页
  6-3-2 环境资源损害索赔起诉资格的放宽第56-57页
  6-3-3 扩大环境资源损害的赔偿范围第57页
  6-3-4 建立环境资源损害的评价制度第57-59页
  6-3-5 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第59页
  6-3-6 成立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第59-60页
 6-4 小结第60-61页
结语第61-64页
参考文献第64-67页
致谢第67-68页
个人简历及研究成果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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