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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上的信赖责任研究--以信赖利益学说为线索

引言第1-9页
一、信赖利益学说第9-18页
 (一) 信赖利益学说提出的背景,面对的主要问题第9页
 (二) 信赖利益学说的基本内容第9-12页
  1. 合同法的目的第9-10页
  2、信赖利益的两种类型第10-11页
  3、信赖利益核心地位的证成第11-12页
  4、富勒对信赖利益学说可能引起的质疑的回应第12页
 (三) 信赖利益的理论渊源第12-14页
  1、耶林的缔约过失理论第12-13页
  2、允诺禁反言第13-14页
 (四) 信赖利益学说的影响和在美国立法上的反映第14-15页
  1、学说上第14页
  2、立法上第14-15页
 (五) 信赖利益学说受到的批评第15-18页
  1、最大的挑战:合同和侵权之间的界限第15-16页
  2、履行利益是合同保障的主要利益第16页
  3、有限损害赔偿和法经济学的效率理论第16-18页
二、信赖利益学说与大陆法相应制度——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比较第18-27页
 (一) 信赖利益在大陆法的特定涵义第18-20页
  1、信赖利益和履行利益第18-19页
  2、缔约过失和信赖利益是“因”与“果”的关系第19-20页
 (二) 大陆法违约损害赔偿范围——所受损害与所失利益第20-23页
  1、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德国债法中的一体化第20-21页
  2、损害赔偿的范围——“所受损害与所失利益”第21-22页
  3、损害赔偿的限定措施(减数)第22-23页
 (三) “信赖利益学说”与“损害说”的比较第23-27页
  1、机会成本作为信赖利益造成的谬误第23-25页
  2、信赖利益学说提出的计算方法是否有效?第25-27页
三、共同的出发点:信赖责任和保护义务第27-38页
 (一) 信赖利益学说提供了一体保护合同利益的方案第27-28页
 (二) 取得习惯法地位的缔约过失和积极侵害债权第28-31页
  1、缔约过失责任对前契约行为的规制第28-29页
  2、“给付不能”体系与积极侵害债权的法律漏洞第29-31页
 (三) 卡纳里斯教授的“第三轨道”:大陆法信赖责任理论的诞生第31-33页
 (四) 附随义务的法定化:德国新债法第241 条之保护义务第33-36页
  1、传统上作为附随义务的保护义务第33-35页
  2、德国新债法上的保护义务第35页
  3、法定保护义务的客体分析第35-36页
 (五) 因意思自治原则的约束,信赖责任不能产生履行请求权第36-37页
 (六) 合同、侵权还是法定责任,真的那么重要吗?第37-38页
四、信赖责任的正当化说明第38-46页
 (一) 合同法上的法定责任正当化的法哲学基础——基于诚信原则,正义对自由的修正第38-39页
 (二) 合同过程中,相对人之间义务的特定化第39-40页
 (三) 信赖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总结第40页
  1、信赖责任的法律构成第40页
  2、法律效果:损害赔偿及减损义务对信赖赔偿的限制第40页
 (四) 英美法上信赖利益学说的推进:契约死亡与关系契约论第40-43页
  1、矫枉过正的契约死亡学说第41-42页
  2、关系契约论与契约的再生第42-43页
 (五) 合同责任和合同法上的法定责任之间的关系第43-46页
  1、意思自治与合同责任第43页
  2、“自我决定——自我约束——自负责任”的链条中的信赖责任第43-44页
  3、信赖责任对意思自治的补充第44-46页
结论——以诚信原则为基础对信赖利益的保护第46-47页
参考资料第47-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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