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 第1页 |
第一章 环境侵权的特殊性 | 第11-18页 |
第一节 环境侵权相关之基本概念 | 第11-16页 |
一、环境与环境问题 | 第11-12页 |
二、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 | 第12-14页 |
三、环境侵权 | 第14-16页 |
第二节 环境侵权的特殊性 | 第16-18页 |
第二章 传统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的缺失与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 | 第18-25页 |
第一节 传统侵权行为法在环境侵权领域陷入困境 | 第18-21页 |
一、过错责任主义——传统侵权救济制度 | 第18-19页 |
二、传统侵权行为法在环境侵权领域陷入困境 | 第19-21页 |
第二节 传统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的修正 | 第21-23页 |
一、侵权责任难以认定的修正——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确立 | 第21-22页 |
二、因果关系难以确定的修正——原因推定理论的采用 | 第22-23页 |
第三节传统侵权民事救济制度修正后的缺失 | 第23-25页 |
第三章 环境侵权损失承担责任社会化 | 第25-31页 |
第一节 环境侵权损失承担社会化的法理基础 | 第25-28页 |
一、环境侵权的原因行为是当代社会必要的经济活动 | 第25-26页 |
二、环境立法社会法理念的体现 | 第26-28页 |
第二节 环境侵权损失承担社会化几种实现模式及其比较 | 第28-31页 |
一、政府救济(国家介入)模式 | 第28-29页 |
二、基金模式 | 第29页 |
三、社会保障模式 | 第29-30页 |
四、责任保险模式 | 第30-31页 |
第四章 环境责任保险的引入及其优势 | 第31-41页 |
第一节保险机制与环境风险控制 | 第31-32页 |
第二节责任保险与传统侵权行为法之关系 | 第32-34页 |
第三节环境责任保险的引入及其优势 | 第34-36页 |
第四节西方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与实践 | 第36-41页 |
一、以德国和意大利为代表的兼用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 | 第36-38页 |
二、以美国和瑞典为代表的强制责任保险模式 | 第38-40页 |
三、以法国和英国为代表的以任意责任保险为 | 第40页 |
四、强制责任保险为辅的制度 | 第40-41页 |
第五章 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设计之构想 | 第41-52页 |
第一节我国发展环境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 第41-43页 |
一、保护环境侵权受害人利益的需要 | 第41-42页 |
二、适应市场经济下改善环境保护管理手段的需要 | 第42-43页 |
三、企业规避风险的需要 | 第43页 |
四、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 第43页 |
第二节我国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尝试与存在的问题 | 第43-44页 |
第三节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之具体构想 | 第44-48页 |
一、环境责任保险的性质 | 第45页 |
二、环境责任保险的投保方式 | 第45-46页 |
三、环境责任保险的经营模式 | 第46页 |
四、受害第三人对环境责任保险保险人之直接请求权 | 第46-47页 |
五、环境责任保险中抗辩权的限制 | 第47页 |
六、环境责任保险合同解除或终止的限制 | 第47页 |
七、保险人责任基础 | 第47-48页 |
八、环境责任保险之责任限额 | 第48页 |
第四节 环境责任保险的局限与相关制度的协同 | 第48-52页 |
一、环境责任保险机制自身之局限性 | 第48-50页 |
二、相关制度对于环境责任保险机制的协同 | 第50-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5页 |
后记 | 第55-56页 |
论文独创性声明 | 第56页 |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 第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