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 第1-14页 |
(一) 影响意思表示的社会因素 | 第8-9页 |
(二) 解释的优越性地位 | 第9-11页 |
(三) 需要厘清的前提 | 第11-14页 |
一、意思表示解释目标 | 第14-25页 |
(一) 意思主义与表示主义之争 | 第14-17页 |
(二) 无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之解释—以遗嘱为例 | 第17-18页 |
(三) 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之解释—以合同为例 | 第18-21页 |
(四) 意思表示解释中的私法自治 | 第21-25页 |
二、意思表示解释的类型和方法 | 第25-33页 |
(一) 解释的类型 | 第26页 |
(二) 解释的方法 | 第26-33页 |
三、错误制度:对当事人自治的救济 | 第33-43页 |
(一) 国外关于错误制度的立法概况 | 第33-36页 |
(二) 在比较中探寻错误的特征 | 第36-39页 |
(三) 我国现行立法的反思及对外国法的借鉴 | 第39-43页 |
四、结语:关于法律行为解释条文的思考 | 第43-48页 |
主要参考书目 | 第48-50页 |
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简介 | 第50-51页 |
声明 | 第51-52页 |
致谢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