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第一章 我国民事再审制度基本理论 | 第9-11页 |
第一节 再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辨析 | 第9-10页 |
第二节 再审与申诉辨析 | 第10-11页 |
第二章 国外民事再审制度之比较分析 | 第11-16页 |
第一节 德国的民事再审程序 | 第12-13页 |
第二节 法国的民事再审程序 | 第13-14页 |
第三节 日本的民事再审程序 | 第14-15页 |
第四节 德、法、日再审制度之比较分析 | 第15-16页 |
第三章 民诉法关于民事再审制度的修订 | 第16-19页 |
第一节 再审程序的改造 | 第17-19页 |
一、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审级化 | 第17页 |
二、细化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 | 第17-18页 |
三、再审程序的期间化 | 第18-19页 |
第四章 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遗留问题分析 | 第19-31页 |
第一节 立法指导思想方面的缺陷 | 第19-21页 |
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指导思想的偏差 | 第19-20页 |
二、"重实体、轻程序"之诉讼目的的偏差 | 第20-21页 |
第二节 启动主体的多元 | 第21-26页 |
一、对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检讨 | 第21-23页 |
二、对检察机关抗诉的检讨 | 第23-24页 |
三、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检讨 | 第24-26页 |
第三节 程序启动的职权主义色彩严重 | 第26-27页 |
第四节 启动事由方面的缺陷 | 第27-31页 |
一、关于法院启动再审事由的反思 | 第28-29页 |
二、检察院启动再审事由的反思 | 第29-30页 |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事由的反思 | 第30-31页 |
第五章 我国民事再审制度重构之设想 | 第31-39页 |
第一节 观念上的转变 | 第31-33页 |
一、从客观真实转向法律真实,从有错必纠转向依法纠错 | 第31-32页 |
二、从职权主义向以当事人诉权为中心转变 | 第32页 |
三、确立"非常救济程序"的理念(事后救济程序) | 第32-33页 |
第二节 取消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资格 | 第33-34页 |
第三节 逐步弱化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资格 | 第34-35页 |
第四节 确立再审之诉 | 第35-39页 |
一、再审之诉之当事人 | 第36-37页 |
二、再审之诉之标的 | 第37页 |
三、再审之诉之事由 | 第37-38页 |
四、诉讼费用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2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2-43页 |
后记 | 第43-44页 |